周展安‖农民问题、生产关系论与中国革命的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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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 发表于 2021-4-18 19: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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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展安,上海大学文学院讲师

   
一、围绕“中国革命”的认识论转换

在20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存在着一条从“思想”到“现实”更迭的脉络。诚然,一切的变革、革命最终都能够追溯到“现实”或者“社会存在”的地基之上,晚清以来中国的变革和革命也同样发源于作为“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危机性“现实”。然而,在20世纪初期的历史场域中,这种“现实”还多局限于政治乃至军事的范畴之中,“社会”之“现实”、“群”之“现实”尚处于无意识的酝酿阶段,而政治危机和军事失败所带来的“现实”又并非源于反思视野中的自觉,而是一个由外部赋予的、经验性的、被动的结果。正因如此,这种“现实”无法真正导引变革和革命,即无法与变革和革命取得一种内在的、有机性的关联。它触发了革命,但真正能够导引和规范革命方向的力量是既定现实失序后蜂起的“思想”,是各种各样的“主义”话语。有论者甚至认为:“中国革命思想的萌芽,不出于全部民众之事实的需求,而由于少数青年之情感的冒险;而指导这少数青年从事革命之学术思想,则又不是出发于美国独立与法国革命的理论,而是出发于中国固有的常州经今文学派与浙东史学派的学术。”固有思想脉动与外来思想的影响何者更具有优先性,可以再辨析,这里的关键在于,无论是中国固有的经史学术还是外来的理论,都是与“全部民众中事实的需求”即“现实”相分离乃至对立的“思想”范畴,正是这些“思想”的范畴而非“现实”孕育并且规范了当时的革命。
“思想”导引变革和革命,这是从晚清到五四时期变革和革命展开的主要方式。换言之,在这段历史时期当中,“现实”并没有被充分意识到,“思想”脱离开“现实”而仅仅以其本身的某种新颖性被选中来回答中国所面临的难题并提示未来的方向,甚至越新颖、越激进的思想,就越能获得广泛的认同和传播,这就是无政府主义在20世纪初期广为流行的重要原因。从清末《天义报》《衡报》《新世纪》的创办到辛亥革命和五四时期师复无政府主义、江亢虎无政府主义、托尔斯泰泛劳动主义、克鲁泡特金学说、新村主义、朱谦之虚无主义等思潮的流行,可以说极尽“思想”本身之能事,意图以彻底性的“思想”来“毕其功于一役”。无政府主义思想仅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例,除此而外,金铁主义、立宪主义、民主主义、国家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想也同样广为传播,嘈切杂出,所谓“今之中国,其正一扰攘世哉”,这是思想、理念、观念、言论极大兴盛的时期。后世研究者常常以从军事器物到政治制度再到思想文化这样的演变逻辑,概括从晚清到五四时期变革的深化进程,但这种深化毋宁说更多是在“思想”和“理念”内部的转换而已,无论是军事器物、政治制度还是以“民主”“科学”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文化,都是从作为“异路”“异地”的空间中横移过来的、作为某种“思想”“理念”的产物。这些“思想”“理念”是作为解决中国之问题的“答案”而存在的,而作为“问题”的中国本身之状况则并未得到深究,而只是以笼统的“危机”之名表现出来,在进化论的逻辑中被贴上“落后”的标签而匆急了事。
“思想”导引变革和革命这一特点,除了见之于各种主义和应然性理念的广为传播外,也见之于所谓“中等社会”这一群体在20世纪初期持续扮演着主导性角色。笔者不拟就“中等社会”进行巨细无遗的考辨,只想指出作为“中等社会”之重要内容的知识阶层在从清末到五四时期所发挥的支配性作用。这一群体在清末是所谓“自居于士类者”,他们是舆论的枢纽,是思想、观念的制造者。杨笃生论湖南之“中等社会”,认为“主持全省之议论思想者,惟士林而已”。其实,不仅是湖南一省,即使在全国,也是由士林人物主持议论思想。随着留学潮流的兴起,原来在科举制度底下匍匐的士人更多转变为吸收了域外思想的留学生,于是“中等社会”更具体化为“学生社会”而成社会变革之重心。有论者甚至认为中国社会“殆已有多数之绝望,乃于各种绝望之中而单有一种焉,浮影于热心家之脑中,而产出一线之希冀者,此何物也?吾必曰:学生社会!学生社会!”在清末是如此,在辛亥革命之后更是如此,“新文化运动”之得名正来自新式文化人知识人成为运动的担纲者,而“五四运动的主力,就是城市的民权派,当时的领导者是小资产阶级式的智识界,特别是学生”。在这里,知识阶层与“思想”是互相生产的,亦可说知识阶层就是“思想”的肉体化。
只有到了五四运动后期,以既有的先进“思想”来包打一切的方式才慢慢退潮,而作为替代者的“现实”开始浮出水面。此处所说的“现实”主要指“社会现实”,尤其是底层民众生活的现实。《新青年》杂志在1918年就开设了“社会调查”专栏,但到1920年为止,只刊登过三篇文章。然而从1920年到1923年,几乎每卷都有社会调查或讨论社会改造的内容。1920年的《新潮》杂志还放言“我们的主张是承认‘思想’一宗为一切‘改造’事业的根本要素。思想的本身不先改造,而求改造其他一切制度,那是‘缘木求鱼’,万万没有结果的”,展现了五四高潮期所具有的“思想改造”压倒“社会改造”的倾向。及至1921年,陈独秀却将思想文化改造与社会改造加以区分,开始强调社会改造的独立性,批评前者是“一班有速成癖的人们,拿文化运动当做改良政治及社会底直接工具”。到1923年,改版的《新青年》季刊更直接宣称:“《新青年》当研究中国现实的政治经济状况。研究社会科学,本是为解释现实的社会现状,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分析现实的社会运动。”以“思想”之彻底性而著称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在此时也逐渐失去吸引力,因为“既有了这种精神,我们若不知道中国客观的实际情形,还是无用的。许多无政府主义者何尝不富于反抗的和创造的精神?但他们因为不明白实际情形,他们的努力不知不觉地就变成盲目的和反动的了。我们要知道那不就客观的实际情形研究,而徒凭个人主观的思想,想改造社会的人,他们的罪恶在实际上与反动派保守派没有什么分别……所以本刊的第一任务是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的实际情形,而求得一最合宜的实际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概而言之,在五四运动后期,具体说是从1920年以后,“现实”逐渐开始取代“思想”,成为思考中国变革与革命路径的新出发点。就“现实”相对于横移而来的“思想”所具有的内在性而言,这也可以说是思考中国革命之内部视野的形成。
因此,对1920年前后中国革命进程的解释,不能惯性地采取从“某某主义”到“某某主义”这种平面化的方式,不能仅仅在“思想”内部加以把握,而应意识到其间存在的从“思想”到“现实”的位移,这是一种认识论的转换,而非单纯的思想变动。诚然,这里对“现实”的重视有着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马克思主义在此并不是作为一个应然性的理念或先验思想发挥作用的,而是首先引导接受者眼光向下去考察中国的社会现实状况,是作为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而起作用的。立足“现实”而与所谓“思想”立体性地拉开距离,这在蔡和森的论述中尤其具有典型性。他说:“社会革命的标准在客观的事实,而不在主观的理想,在无产阶级经济生活,被压迫被剥削的程度之深浅,及阶级觉悟的程度之深浅,而不在智识程度、道德程度之深浅。”在这里,“事实”取得了压倒性地位,因为这“事实”是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生死问题”,这一问题的迫近就暴露出所有“思想”的无效:“我敢大声唤破这种迷梦:社会革命与染有中产阶级色彩的思想家和被中产阶级学说、教育、势力熏坏的改造家全无干涉。任凭你们怎样把你们的理想学说绣得好看,雕得好玩,总与无产阶级的生死问题不能接近,不过在资本家的花园里开得好看,在资本家的翰林院内供他的御用罢了。”在给毛泽东的信中,他把柏拉图以降西方思想的大部归为“有产阶级的唯理派”而与马克思所代表的“无产阶级的思想”相对立。他如此解释唯物史观:“人是一它物质,人是一个消费(吃,穿,住)才能活动的动物。故人的理想云为乃是吃了饱了之后的物质的化分(或派生)。我以这种直捷简单的理由,肯定唯物观否定唯理观。”在这里,“唯物”之“物”被等同于“物质”。这种对唯物论的阐释显然带有一定的直观性,但恰恰因为这样,所以更能显示上述认识论转换的激烈性。
从这里开始,中国革命尤其是共产主义革命就进入了一个“现实的时代”。在此,“现实”的主体不再是“中等社会”,而是所谓“下等社会”的千百万民众,是千百万民众为解决生死问题的奋力行动,“行动”而非“思想”是千百万民众的首要存在形式。因此,“现实的时代”也就是“行动的时代”。但是,对于“现实”的发现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现实”本身并不是可以经验性、直观性获取的对象,行动也不是盲动,对“现实”的认识需要在革命形势尤其是阶级斗争的关系中加以深化,此后的革命历程都可以视为现实认识深化的过程。就共产主义革命来说,虽然其中也有“右倾投降主义”或“左倾冒险主义”以及各式各样“机会主义”的思想倾向问题,即表面上看来的“思想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对于中国社会现实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国革命性质的认识问题。就此而言,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过程,不只是一个思想传播和意识形态斗争的过程,也不只是以游击战、运动战、阵地战等方式展开的武装斗争过程,它还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真实状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并加以理论论证的过程,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内部架构、所处的历史方位、所关联的世界局势等所构成的整体性现实进行知识赋形的过程。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知识化和学理化的工作,这种对于整体性现实进行绵密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亦即对于“现实”的内在化理解,为思想战线和武装斗争奠定了基础,使革命者冲决网罗的意志、苦行主义、乌托邦主义等获得了社会性内容和清晰的方向,从而使得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不仅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爆发和胜利的必然性。在中国革命史上,承担这一课题的主要就是大革命失败之后出现并一直延续到30年代中期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这场论战集中而典型地展现了中国革命的知识化脉络,具体而言,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的知识化脉络。这种脉络采取的是知识化的形态,内容是“现实”的,指向是“行动”的。
这里说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一直延续到30年代中期,是因为在笔者看来,通常被视为并列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其实都属于广义的对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讨论,只是各有侧重而已。因此,笔者将对它们作出综合性分析。在大革命失败不久即出现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主要是从中国的经济性质入手讨论中国的社会性质,包括中国近代以来经济和帝国主义入侵的关系、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发展程度、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封建主义经济形式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等;以从1931年到1933年《读书杂志》陆续出版“中国社会史的论战”四个专辑为高潮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将眼光投射到历史当中,主要讨论中国有无亚细亚生产方式、有无奴隶制、封建社会的历史方位、历史上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程度等问题;以1934年《中国农村》创刊为标志的“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将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聚焦于中国农村,主要研究农村生产关系、殖民地化过程中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农村土地问题、土地改革的可能性、农村的商业金融及一般社会状况,并对各种农村改良主义展开批判。后两次论战都可视为对第一次论战的深化和具体化。从时间脉络上看,这三次论战也是彼此交织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可以追溯到大革命失败,但高潮出现在1930年《新思潮》杂志出版“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并在同年与严灵峰、任曙等人展开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可以追溯到1928年郭沫若陆续发表《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等论文,并于1930年结集为《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陶希圣也早在1929年就出版了《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封建社会史》等著作;参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的陈瀚笙、薛暮桥、钱俊瑞等人也是在1929年就着手农村调查,并于1933年成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总之,正如何干之所指出的那样:“社会史,社会性质,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可说是关于一个问题的多方面的探讨。”所谓“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
本文不拟详述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来龙去脉,而是尝试集中阐发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在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开掘中,尤其是以知识化的方式对“现实”进行整理的过程中所彰显出来的思想和政治动能。一方面,论战承接了五四后期以来出现的从“思想”到“现实”的认识论转换,并以政治经济学的知识为“现实”赋形,从而使“现实”摆脱了在20年代初期尚存的那种直观化特征,更加具有一种辩证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目的在于确立对中国革命性质的认识,从而展开对“现实”的知识化赋形,也就是对中国革命的知识化赋形,即构建中国革命的政治经济学脉络。在这里,现实、知识、革命取得了内在的一致性,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既显示了根基于现实的立体纵深,又显示了在极其贫瘠的物质条件下艰难的理论探索以及由此确立的坚实的学理性。
二、“再革命化”与“农民问题”的提出

1927年反革命政变的发生,诚然是大革命的失败,但失败并非唯一的结果。大革命失败之后反而是革命的进一步激化和深化,并酝酿而成一个广泛的“再革命化”进程。所谓“广泛”,是指这一进程不仅表现在共产党一边,而且表现在国民党内的部分势力一边。在共产党方面,特别是指从1927年八七会议开始一直到1928年7月中共六大对此前革命策略愈益深刻的检讨。八七会议认为:“党的指导有机会主义的错误,其基础在于不了解中国革命的性质,不了解各阶级在每一革命阶段里的作用,以及共产党的作用。”中共六大在分析革命失败客观原因的基础上,更明确指出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共产党指导机关的“机会主义政策”,《政治议决案》以严厉的口吻指出:“当革命危急存亡的关头,离开布尔什维克路线的机会主义政策,客观上简直是背叛正在斗争的劳动群众的利益。”虽然如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所总结的,六大没有彻底清算党内的“左”倾思想,但它重新确立了中国革命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现阶段的性质,以建立“工农民主专政”为解决革命任务的先导,明确中国革命的动力“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在分析中国革命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前提下指出“广大的革命高潮是无可避免的”。凡此种种,都促使革命更贴近中国的实际情况,从而加快了革命的进程。不仅如此,从1928年开始陆续出现的“我们的话派”“无产者社派”“十月派”“战斗社派”等托派组织,从他们各自的角度来说,也同样抱有检讨大革命失败并深化革命的想法,同样可归于“再革命化”的潮流。在国民党方面,反共不仅没有加强其内部的团结,反而激发了部分有革命意志的势力对南京统治的抨击与反对,表现之一就是国民党改组派于1928年底在上海的成立。对于改组派的政纲以及通过政治斗争和联合地方军阀的军事斗争而展开的反蒋运动等,需要另文专述,但他们对国民党腐化与反动所展开的抨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革命性。改组派既抨击蒋介石“专制之野心,篡党之阴谋,卖国之行为,残民之罪戾”,也将“国家主义派、安福系、研究系、交通系、政学会”等均划为反革命组织。他们提出要彻底改造国民党,复活革命的国民党,要求“革命的再来过”。所谓“革命的国民党”就是“复活民国十三年改组的国民党”,这就要求恢复国民党的民众基础,“巩固党的农工基础,确定农工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战线”,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农工,因为“为使党真能代表痛苦民众,必须多得农工的成分……假使一个革命党是脱离农工基础的,最低限也失了革命的素性”。与改组派之虎头蛇尾、流于军事投机不同,国民党方面另有一派表现出更加激烈、一贯的革命性,这就是以邓演达为首的“第三党”。“第三党”既批评南京统治集团为背叛革命的反动组织,也批评改组派的投机行为,认为他们是和西山会议派、政学系、交通系等势力合流的政客官僚士大夫集团,共产党也被批评为“盲动的不合客观要求……已经脱离了中国革命的阵线”。“第三党”以南京统治为主要攻击对象,认为后者是一切旧势力渊薮的极端反动政权,现今要做的就是推翻南京统治,“恢复中断的中国革命”,并由此出发,“建立以工农为中心的平民政权,实行耕者有其田,立行取消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完全解放,向着社会主义建设”。
总之,在20年代末期,国共两党同时出现了将革命激化和深化的“再革命化”进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有一种从政党和主义之“社会基础”来把握革命性强弱有无的普遍性倾向。更进一步说,对“社会基础”的分析是从阶级视角展开的,而农工阶级成为各政党各主义争相抢夺的对象。共产党自不必说,就是国民党的改组派和“第三党”也都格外强调自己的社会基础。改组派指出:“没有广大的民众要求,一个革命决不会产生,没有广大的民众拥护,一个革命也决不会得到保障”,“党若离开民众,不论其如何革命,也将消灭其革命性”。“第三党”不仅将自己的社会基础建立在农工平民之上,而且以社会基础之宽狭来分析同时代各派政治势力的消长,并由此对大革命的失败产生出辩证性思考:“四年来革命很像是失败,而在社会发展的机能上说,实在是一种进步。”毛泽东于1926年写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在现代史的阶级分析问题上颇着先鞭。及至大革命失败后,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已成为各个革命政党的普遍自觉。晚清时期的革命以排满为主要内容,新文化运动时期的革命以反对旧思想旧文化为主要内容,20年代大部分时期的革命是以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为主要内容。这些时期的革命尽管对象不同,但都有一种以反抗意识来表达“革命”的逻辑,可以说是一种“外向性”的革命。相对而言,大革命失败后,各革命政党在继续反抗的同时,更突出了以确立和扩大自身社会基础来表达“革命”的倾向,这或可以概括为“内向性”的革命。这种“内向性”革命的普遍出现,标志着中国革命的深化,即中国革命在此成为真正的社会革命。就此而言,大革命的失败及由此而泛起的“再革命化”,构成了中国现代史的界碑。
也正是在这种以构建“社会基础”为内容的“内向性”的“再革命化”进程中,出现了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探讨。换言之,将目光转向“社会”,分析其结构和性质,这本身就是“再革命化”的内在要求。以往研究者大多从苏联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关于中国革命性质论争的延长线上认识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使得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被惯性地局限在党内反“托陈取消派”的认识框架内。透过上文对“再革命化”进程的梳理,可以发现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探讨是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各革命政党不约而同的举措。所以,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既能发现中共在六大《政治议决案》中提出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论断,看到陈独秀所说封建势力是“残余势力之残余”的论断,也能看到“第三党”关于“整个的中国社会,还滞留在封建势力支配的阶段,还是前资本主义的时代”的论断,还能看到作为改组派成员的陶希圣所说中国社会是士大夫阶级行使封建领主功能的“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的论断,等等。对现实的关注、从现实即社会结构内部来推演革命的方式,在当时成为以革命自居的各派政治力量几乎共同的取向,上文所说从“思想”到“现实”的认识论转换在此得到普遍的实现,“现实”原来所具有的理念化特征也逐步被扬弃而具备了自己的内容,唯物主义成为席卷当时思想界的飓风。陶希圣就被认为是运用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来研究中国社会的代表性人物。他自己反复强调,“要寻出正确的革命理论,必先对社会的实况有正确的认识”,反过来说,有了对实况的认识,则必将导出革命的需要,“迫于实际,于是有革命的唯物的立场”。在对“实况”所做的“社会科学”的探讨中,经济学——严格说是政治经济学——被视为新思想的源头,正如邓演达所说:“这种大进步的象征是:社会科学是已经完全夺取了中国的文化领域,而经济学的探讨和经济生活的努力找寻,实为使中国由新旧士大夫时代到新社会秩序——生产的而不是寄生剥削的——形成的前驱。”曾参加中共六大、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的潘东周也说:“经济生活是一切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基础,也只有具体的了解了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问题,然后才能找出研究一切实际问题的头绪。也只有经济的研究,才能充实社会科学的研究。”
概而言之,在大革命失败后“再革命化”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个较为普遍的将“中国革命”置于政治经济学这一知识脉络当中加以考察的潮流。但是,在这一普遍的潮流中,又存在决定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围绕着农民问题而展开的,而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尤其是在高峰期的论战,也正是以农民问题认识上的差异为主要内容。在一般的层面上,无论改组派、“第三党”还是托派,都关注到农民问题,也都将农民作为自己的社会基础,这是它们基于“现实”来推演“革命”的理路所决定的。但是,真正将农民问题贯彻为“现实”的中心问题,将其从对象化的位置转变为主体性的位置并以此发展出一整套革命策略和政治规划的政治力量,就只有当时的共产党。与共产党相比,其他政治派别都不同程度地偏离开这一问题,或者只作皮相之谈,或者仅将之把握为局部性的问题。
改组派一面说“中国国民党的基础大部是建筑在农民身上的……国民党要希望革命成功,也必定要走上农民运动的道路”,一面又反对所谓“农民暴动”,反对阶级斗争,以“三民主义的出发点是民族,不是阶级”为借口,以“国民革命”取消“土地革命”,认为“要农民解放,应努力国民革命先求民族的解放”。他们看到解决土地问题对于解决农民问题的基础性,但又否认农村土地集中的事实,把土地问题归为无人耕作的技术问题,认为“中国土地,不患在地主之占领,而患在有土地无人种,或不能应用科学知识去破除天然的障碍,以尽地力之使用”,从而得出中国土地问题“实在未成为多大问题”的结论。以上种种表现,必然使改组派之“代表痛苦民众”“走上农民运动的道路”云云流为空话,而这正与其将农民视为有待于消除的负面力量的看法相表里。他们认为“农民多是生长在宗法遗制与封建遗制的气味很深的农村社会中,知识浅陋,自治能力异常薄弱”,“农民的迷信与守旧,不懂用机器耕种,生产不能进步”,“农民的私有欲很强”。正因如此,改组派虽号称以农工为基础,但对农工并无正面分析,反而是农工之上的“小资产阶级”颇得陈公博等人的重视,认为“分析中国客观的事实,和观察我们最近的失败,恐怕在最近的将来,还要对小资产阶级更为再进一步的让步”。就改组派的整体倾向来说,陈公博的这种看法依然要受到批评,因为“我们根本主张:就是中国国民革命过程中,事实上不能划分阶级,理论上亦无需划分阶级”。于是,改组派的社会基础,最终就只能笼而统之地归为面目模糊的“多数民众”“一般平民”等,这就必然导致改组派离弃“多数民众”而倒向上层权力争夺和军事投机,即使陶希圣承认“农民土地问题形势极为严重”,但依然将“克服士大夫身份的传统意识,防止官僚化的危机”作为思考重心,以求“革命的知识分子”将正确的革命理论灌输给民众。这种自上而下的思路与其“革命的唯物的立场”构成无法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也属于整个改组派。
在托派方面,同样存在抽空农民问题的状况。和改组派相比,这种抽空还取得了一个更严密的理论形态,即农民问题的无足轻重乃由中国社会性质所决定。陈独秀认为,1927年大革命失败造成了资产阶级的胜利,封建势力则变成微不足道的残余,中国已经变成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在陈独秀看来,这种资产阶级对于封建势力的压倒性优势,也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对封建主义经济的压倒性优势,同样就是城市对农村的压倒性优势。在此格局之下,所谓“农民问题”就变成了只是“城市”和“资本主义化”的从属性问题。陈独秀认为:“整个的农民社会之经济构造,都为商品经济所支配,已显然不能够以农村经济支配城市,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经济利益之根本矛盾,如领主农奴制,实质上已久不存在。”他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把“资本主义经济”看成是席卷一切的力量,“资本主义的作用及其特有的矛盾形态,不但占领了城市,而且深入了乡村,乡村主要部分经济都直接间接隶属于市场,因此城市经济绝对地支配了乡村”。故而,陈独秀虽然极力批评中央在1925年至1927年的革命进程中犯了严重的“机会主义”错误,但他自己由上述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走向了否定土地革命、寄望通过“国民会议”从南京统治阶级那里分享所谓“民主权利”的道路。不仅如此,陈独秀还一度攻击红军的武装斗争为“游民无产阶级化和流寇化”,并将农民视为本质落后的力量,将乡村和城市对立,将农民和工人对立,认为红军的政策“屈服于农民的原始情绪,而且很明显的是‘以乡村领导城市’、‘以游民无产阶级领导工人’的政策”。陈独秀上述论述的逻辑,都可以在托洛茨基的著作中找到。《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对于中国革命的描述,尤其是对中共所谓从“机会主义”到“盲动主义”的批评,可以说是托洛茨基《“不断革命”论》一书“初版序言”的扩充版。在托洛茨基笔下,农民的落后性和从属性更加突出,农民不仅本身“在政治上愚昧无知,缺乏社会形式,幼稚和优柔寡断”,而且一切历史经验都表明“农民绝对不可能起独立的政治作用”。在托洛茨基看来,资本主义的历史就是农村从属于城市的历史,农村不可能发展出独立承担革命的阶级,对于中国尤其如此,“中国农民为了国家的民主革新而进行独立革命政治斗争的能力,肯定超不过俄国农民”。到了社会性质问题论战高潮期的30年代初期,那些认定中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的论者,就更加明确否定农村问题的地位,认为农村经济“不是中国经济问题的中心”,“在整个经济中已失了决定的意义,而且它还是被决定于资本主义的关系”。比如严灵峰就认为,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帝国主义商品的倾销,早已破坏了农村的经济基础,生产力趋于衰落,农村严重依赖城市,一旦农村和城市的交换关系断绝,农村就陷入束手待毙的困境,“农村经济只有一天天扩大与城市进行交换而愈趋于隶属的地位”。既然农村经济是从属性的,“土地革命”也就变成从属性的,“反封建残余的土地革命不能不是反资本的统治的社会革命之一部分”,况且“不在打倒资产阶级之下进行土地革命,那是十八世纪的勾当”。就此,和改组派以“国民革命”之名架空“土地革命”一样,托派以“社会革命”之名同样架空“土地革命”,无怪乎改组派会引托派为同道,认为“反对派的杜洛斯基等,不但否认中国的农民革命有变成无产阶级革命的可能,并且否认中国有封建制度”正与改组派的“中国的农民问题与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是决不能在打倒封建制度的口号之下解决的”这一看法相呼应,进而认为“到了现在,杜洛斯基在政权上是失败了,在主张上却是胜利了”。
在理论上接近于中共的是“第三党”。在中华革命党时期,其在农民问题上明确“认农民为中国革命主要的力量,认土地革命为中国革命的中心政策,故是农民本身的政党”。到临时行动委员会时期,则将土地政策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解决高度佃租农民无地或少地的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二是在此基础上实现土地国有和土地社会化。这些政策在大方向上与中共的政策是接近的,这根源于“第三党”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判定与中共比较相近,即认为中国社会还主要处于由封建势力支配的阶段,还是前资本主义的时代,而帝国主义的支配又使中国社会呈现更加复杂的状况。不同的是,“第三党”主张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前提是国家收买土地,然后施行分配,所谓“所有一切收为国有的土地应由土地管理机关按照土地分配原则及各地方标准负责分配于耕作的农民”。他们视共产党的土地革命政策只是“代表极端情感的爆裂,而不是革命的正当的手段”,且会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正如当时有论者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办法没有施行的可能,因为国家实际上并无财政余力来收买土地,且农民问题的急迫性,客观上也无法等待这种先取得政权后以政权实现收买土地再分配土地的政策。
中共对于农民问题的关注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1922年中共在二大宣言中已指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但在20年代中前期,对农民问题的思考和实践基本是片段性的,尤其是农民运动主要还处在一种自发的状态下,正如八七会议在总结大革命时期中共的农民运动政策时所批评的那样:“只有自下而上的运动,各地农民运动只有下级党部和党员群众领导着,中央只是时时刻刻阻滞革命的农民运动,甚至于拉他向后转。党的指导机关,一直没有注意中国革命中农民土地问题的意义。第五次大会之前,党的指导机关对于土地问题只有绝少的注意。”这也就是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开篇即提出“农民问题的严重性”的基本语境。正是在大革命失败后“再革命化”的进程中,中共才明确将“无产阶级和农民”规定为革命的动力,并在六大报告中专门提出了《土地问题议决案》和《农民运动决议案》,并以此规定“农民的土地革命,仍旧是中国革命现时阶段的主要内容”,“农民从一切资本主义前期落后关系之下得到解放,这件事,客观上虽然是向资本主义道路进行的一个出发点,但是,革命的过程里,他要转变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初步”。农民问题由此成为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换过说也就是资产阶级性的农民革命”。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共突出地区别于同时代的其他政治派别。就1930年前后的历史语境来说,中共之为中共,就在于其把握农民问题的彻底性以及由此而来的行动性,即“愈益坚决地深入到确定的革命阶级中去做最艰苦的工作,准备革命最后胜利的必要条件,用这些艰苦卓绝的群众工作去代替小资产阶级‘民权派’之虚伪的口头禅”。随之发展而来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表面上争论封建主义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帝国主义和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等问题,但核心还是在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上。中国社会性质之争的关键在于中国经济性质之争,中国经济性质之争的关键在于中国农村经济性质之争,更具体说是中国农村土地性质之争。如有论者指出:“不了解土地问题的实质,决不能了解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上的实质,因之也决不能规定正确的革命策略。”正因如此,在经历了1930年《新思潮》杂志与改组派方面的《新生命》杂志及托派方面的《动力》杂志之间的论战和以《读书杂志》为主要阵地的社会史问题论战之后,问题进一步聚焦于农村,形成了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这表面上的三场论战,其实是一个核心问题即农民问题探讨深化的三个阶段,也是中国现代史上从“思想”到“现实”这一认识论转换的最终落实。
三、生产关系论与土地革命的发生

如上所述,只有中共将农民问题深化为“现实”的中心问题,并由此发展出一整套关于农村与城市、边地与中心、游击战与阵地战之辩证关系的政策与战略,从而开辟了农村的新政治空间,造成了“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的形势。这一切固然由大革命失败所直接触发,但新的政治空间和革命道路的开辟,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应付性的和战术性质的,而是上述政治经济学脉络持续向下贯彻到“现实”硬核的结果,是经过社会科学论证而富含学理性的,具有较强的战略性。其中,包括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社会史问题论战和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在内的广义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就构成这一学理论证的基本内容,而在这一学理论证当中,有一个枢纽性的概念,就是“生产关系”。具体说,中共的理论家正是通过对“生产关系”核心地位的论述,进一步提出了解决农民问题的可能,确立了“农民革命”的学理基础。
所谓中国社会性质问题,首先是中国的经济性质问题,毕竟“只有经济的研究,才能充实社会科学的研究”,这一点可以说是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的一个普遍性认识。而要从“社会科学”角度来研究经济问题,就需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入手,因为“从社会科学的观点看来,所谓经济就是由一定的物质生产力所决定,人与人在其生活之社会的生产上所结成的一定的必然的客观的生产关系,简单地说来,就是由一定物质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在当时的论战中,中共理论家虽然都承认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但普遍地更加重视生产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将生产关系置于理论和现实分析的中心。他们一方面看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固然有适应的关系,其间形成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但另一方面更看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并不是经常不断地始终保持着适应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限度的时候,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却由助长生产力的发展形式而变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中共理论家不断回溯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经典论述,从中寻找立论依据,证明“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利刃,是生产方式。因为某一种的生产方式表现出一定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才是社会的基础”。当论战推进并聚焦到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时候,聚焦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力更成为《中国农村》派和托派及其他农村改良主义派别论争的焦点,如薛暮桥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底论战最初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问题开始。”对于《中国农村》派来说,对生产关系的研究根本就是农村经济学的专业要求,“根据科学政治经济学底学说,农村经济学底研究对象亦应当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农业生产中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界(人与土地,机械,肥料等)的关系;后者是农学者(Agriculturist)底研究问题,而不是农村经济学者(AgrarianEconomist)底研究问题”。而生产关系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乃至支撑起一个学科,从理论上说,仍然归因于农村经济学者对生产关系相对独立性的认识,即所谓“决定的和被决定的因素之间,在一定时期以内,往往有或大或小的游离的缘故”。因而,对社会经济性质的研究就可以经由对生产关系的解释加以说明,而当人们意识到生产关系的总和形成社会的经济结构之际,对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研究就应当“从这种结构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来加以辨识。这就要求弃绝任何化约论的方式,而以“实践”的姿态直面社会经济结构自身的特征。在诸多关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关系的辨析中,瞿秋白的论述尤其具有创造性。他并不是一般地论述生产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和优先性,而是将生产力纳入生产关系内部,从而建立起一个更具内在性的分析视野。他如此指出,“生产方法的决定社会的经济制度,是要经过生产关系的”,问题不在于只是在字面上追问决定社会基础的最后原因是什么,而在于从实践上意识到所谓“决定”总是“表现在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之中的。也就是说,生产力固然是最后的决定原因,但其存在方式以及发挥最终决定作用的方式不是外在化的,而是就在生产关系内部来完成,故而没有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力。
不仅如此,在《新思潮》《布尔塞维克》等杂志上发表的大量论及生产关系的文章,并不是仅在理论上厘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问题,而是从生产关系出发,延伸考察社会结构内部的剥削关系和阶级关系,并进一步提出对生产关系亦即整个社会结构的改造问题,这里面存在一条以“行动”来牵引“理论”辨析的脉络,正是这条脉络促使当时的论辩文章大多充满一种及物性和动态性。瞿秋白就说:“马克思学说的焦点并不在于简单地指出什么是决定经济性质的范畴,而在于发现物质的生产力的发展怎样经过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而表现出来,并且发现生产过程的本身之中怎样发展着内部的矛盾和对立,怎样发展到社会方式的变更——革命的爆发。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之中,最主要的正是阶级关系。”更有论者认为,阶级关系不仅仅属于生产关系,其本身就等于生产关系,是研究一个社会的基础性项目,“在阶级的社会中,剥削的关系,也即是阶级的关系,是每一社会的经济基础”,离开剥削关系和阶级关系,就没有办法了解这一社会的经济性质。具体来说,比如研究中国的地主阶级,“不是在研究他们的出身,而是研究他们怎样剥削中国的农民,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判断中国的地主还是资本主义化的,还是封建的”,需要研究的方面包括契约制、口约制、包佃制、永佃制等在内的租佃关系以及货币纳租、产物纳租、工役纳租等在内的地租形式等。明了生产关系的目的在于明了阶级关系,而明了阶级关系的目的则在于明了具体的剥削关系。
熟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的读者,对于论战中关于生产关系的辨析或有乏味之感。比如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就专门论述过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优先性,分析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他说:“我们知道,构成某种生产方式特征的,归根到底是‘它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语),而由于交换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函数,所以最终构成某种生产方式特征的还是生产关系。”但是,如果我们意识到阿尔都塞在1969年以后才逐渐写出的《论再生产》就是论述“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而此书被认为是阿尔都塞最重要的作品之一,阿尔都塞自己也认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这个论点是“绝对根本性的,它可能是社会主义运动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某一部分的关键所在”,那么对论战中相关辨析的重访就不能说是无谓的。在笔者看来,当瞿秋白说实践形态的生产力总要“经过”生产关系,当他说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是“理论上的阶级战争”,当《中国农村》派说讨论生产关系的“出发点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彻底改造”之际,可以说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正在进行极具创造性的理论发挥,这些发挥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也毫不逊色,而他们区别于一般“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正是后者用笔在讨论“生产关系”或“阶级关系”,而前者则直接置身于“生产关系”之中,身体力行地从事着对“生产关系的彻底改造”。
不宁唯是,《新思潮》和《中国农村》派的理论家对生产关系的强调所具有的意义,在与论敌的比较中可以看得更清楚。中共方面的论敌几乎普遍地站在生产力的角度展开论述,其中又以托派理论家如严灵峰和任曙等人最有代表性,他们也是《新思潮》派的主要论辩对象。严灵峰摘引马克思关于劳动工具的相关言论,反复论述“有新的物质生产力发展才会发生新的生产关系”,又说“物质生产力不像新思潮派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似乎只等于技术一样,实际上,它包括技术和人类劳动自身。马克思的基本观念:技术是测量社会经济制度最好的标志,并不是说只靠一种技术才发展新的生产关系”。可以看出,他虽然否认技术和劳动工具就是生产力的全部,但对技术的强调是突出的,可以说是生产力论述中的技术中心论者。严灵峰的思路在当时具有代表性,不惟托派方面如此,就是在托派之外,也多有持类似观点的论者。如孙倬章同样援引马克思关于劳动工具是劳动指示器的说法,认为区别社会的尺度在于劳动工具,在于大工业的发展程度,“中国现在蒸汽机的大工业,已达到如何程度,手工业消灭者几何?幸存者几何?能于此作一明了的观察,中国究为封建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即可容易判别了”。执着于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自然也就不能从阶级关系和剥削关系的角度来把握社会矛盾。同样批评托派的方亦如就将剥削关系归为分配关系,认为“广义的说来,分配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可是严格地说,分配关系,是受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的基础,是生产诸关系的总和,而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来决定的。所以无论如何说法,生产关系中之一种——剥削关系,绝对不能作为决定经济制度的基本元素”。在和《中国农村》派的论战中,王宜昌更是直言道:“我是对于技术的进步即生产力的进步看得很重的。我从我所理解的生产力底涵义中,窥见中国农村生产工具向资本主义的变革,和其相应的生产关系的转移。”和其他托派同志一样,王宜昌同样喜欢援引马克思的相关论述,比如说“‘历史地发达了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和着自然的劳动生产力,一并表现为包含劳动的资本的生产力’底名言,使我对于技术,对于自然不能抹杀”。综合来看,凡是持生产力观点的论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宣称自己是真正的“唯物论者”,而将论敌判别为“伪唯物论者”。与之相对,《新思潮》杂志等方面则几乎无一例外以“辩证的唯物论者”自居。也就是说,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论背后,还存在着关于辩证法和唯物论之关系的不同理解。不过这一点,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并没有充分展开,要认识其哲学形态,需要另行考察与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几乎同时展开的“唯物辩证法论战”。
理论上的分歧必然带来现实判定即中国社会性质之判定的分歧。在对帝国主义的分析上,《新思潮》派注意的是帝国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对于商品市场、投资区域和原料市场的跨国榨取,结果是“若干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化与无数殖民地及半殖民地的农村化”这种相反相成关系的建立。在此,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不会消解这种关系,反而会日益加剧矛盾的尖锐性。对于中国而言,帝国主义势力对中国经济的控制尤其表现在以海关和盐税为担保的中国铁路借款,对于中国银行、工业以及相关的航运业和关税等方面的绝对控制,等等。不仅如此,帝国主义还与中国封建制度相勾结,使得“帝国主义很少能改变农村的生产技术与生产组织,仍然是在中国原来生产技术与组织之下,加紧一种商业资本主义及高利贷的剥削”。而在严灵峰等人看来,帝国主义入侵所造成的宗主国与殖民地的架构并不是绝然对立的,宗主国和殖民地固然有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但“这还不是说殖民地完全不会发生独立的民族资产阶级,而只是说,殖民地的民族资产阶级要新陈代谢的一步一步的投到帝国主义的怀抱里去成为他们的买办或半买办才能够勉强生存。因此,殖民地民族工业纵然经不起外来财政势力的倾轧吞并,但是,民族的轻重工业仍是此起彼伏的发生”。任曙认为,“帝国主义的资本仍有伟大的作用与影响”,对此只能从商品和金融的角度来加以把握,而“从统治阶级的性质及其剥削方式等等为出发来解决中国经济的性质,毋乃太过滑稽”。在这种分析中,殖民主义历史的脉络最终消失了,帝国主义也中性化为一种扩展版的资本主义,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本身便是国际的性质,帝国主义不过把这种生产之最后的扩大范围罢了”。在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上,《新思潮》派因为看到帝国主义对中国对外贸易、交通、财政等方面的控制,所以论证资本主义在中国只有微弱的发展,“所谓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所谓中国的民族工业,还只限于资本主义的工业初期时代的轻工业”。在帝国主义之外,另有封建势力对农民的盘剥,导致农民的破产与失业,因破产而来的是民族工业原料的匮乏,因失业而来的是民族工业销路的阻碍,“所以中国要想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便使是愿意,也是不可能”。在托派理论家方面,承接他们从生产力角度对帝国主义的中性化分析,帝国主义的入侵意味着不期然而然对于新技术的引进和对中国加入国际经济的促动,“有了新技术的帮助,和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与丰富的天然富源,不管原始积累的薄弱总能多多少少地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萌芽发叶”。不仅如此,帝国主义国家即严灵峰所定义的“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后进国”地价的便宜、工钱的低廉、原料的贱价等等,更能吸引先进国的投资,从而获得更快发展。托派为了论证中国已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甚至将农村出现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等也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表现,认为它们“促成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过程”,“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出发点和必要的前提”。在这一点上,托派与他们所批评的国民党改组派实现了合流,后者虽然看到中国是地主阶级支配的社会,但认为中国的地主是“商业资本发达之后的地主”,因而“中国社会是金融商业资本之下的地主阶级支配的社会,而不是封建制度的社会”。在对封建主义的分析上,因为看重帝国主义所带来的新技术和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推动,所以在托派看来,封建主义的问题近乎不存在了,用陈独秀的话说,只是“残余中的残余”。在中共方面,封建主义的问题则几乎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现实,封建主义的发展程度与特点因而构成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重心。这一差异除了上述基于对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判断之不同,尤其源于对封建主义的定义之不同,而这种不同从理论上又导源于生产力标准还是生产关系标准。在托派看来,封建主义经济就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经济形态,因此“先肯定自给自足的经济才是封建经济的定义”。但如果从生产关系入手,所谓封建主义就首先来自超经济剥削的定义,具体包括“第一、封建领主或地主对于农民施行一种超经济的压迫,甚至于使农民失去身体上的自由;第二、根据这种权力剥削农民,不仅取得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还要侵占到他们工资的一部分;第三,主要的剥削外,还有其他种种的剥削”。依循这种视角,如果分析城市,则会发现“各省都市(和大的集市)之间,多在师傅制度之下经营生产,在帮行制度之下经营各种产业,劳动剥削的无制限,多于是无代偿,形成着封建式半封建式的榨取形式”;如果分析农村,则“在农村之内,地主和农民尤其是地主和佃户结成一定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下地主实行其剥削。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是取地租的形式”。从超经济剥削的角度来把握封建主义,不只《新思潮》派如此,到了社会史问题论战和后面的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也同样被《中国农村》派贯彻着。这实际上构成中共理论家理解封建主义的基本方式。薛暮桥就将“领主的超经济的强制权力”和“领主占有广大土地靠着它来奴役农民”作为定义封建主义的主要标志。这种从生产关系入手的理解方式,不仅区别于同时代托派从自然经济角度的定义,区别于直至今日还常见的从制度形式如分土建藩来定义的方式,也区别于同样注重经济基础角度但不能在动态的改造视野当中把握生产关系的方式,如王亚南虽然也批评那种望文生义、单从政治制度角度来定义封建主义的方式,但他将封建制度的特点凝固在“井田制”上,就不能不存在与任曙等人的“自然经济论”合流的危险。
由理论上的分歧所带来的是现实判断的分歧,而现实判断的分歧最终要落实到改造现实的途径即革命道路的分歧上面。严灵峰说:“帝国主义推动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发展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输入资本和机器。”看重了帝国主义所带来的资本、机器和技术,看重了帝国主义的商品倾销对农村经济的冲击,由此而得出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结论。在这种逻辑中,现实改造的途径实际上只能表现为对以资本、机器、技术等聚合而成的“生产力”发展的鼓吹。严灵峰等人是以“真正的革命派”自居的,但他们的革命依赖于一种极为孤立的“生产力”标准或者说被这种特别的“生产力”抽空了:“任何战争,革命始终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这种生产力发展之结果的战争,革命,对于生产力的破坏只限于暂时的……并且经过这战争和革命之后,生产力更在新的更扩大的基础上面发展起来。”在这里,社会的变革仿佛是自动发生的结果,仿佛一切都可以交给由帝国主义从外部带来的“生产力”,交由“资本主义”的发展。任曙认为,“资本主义愈发展,工人阶级的力量愈雄厚,农村经济的崩溃愈严重,结果使失地失业的情形愈增加;同时因为中国是半殖民地的国家,其前途将愈益殖民地化,这样就决定了中国境内整个资本主义加紧压榨工人阶级的关系”,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在加工制造它自己的‘掘墓人’,预约着中国革命将来的完全胜利么?”在这种分析中,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的壮大和革命的完全胜利,被一种平滑且必然的关系联结起来,工人的力量和革命的前景都是被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保证的。这就造成他们理论中显而易见的悖论,即一方面激烈地批评资本主义而鼓吹无产阶级专政,另一方面又成为资本主义实际上的拥护者。到了积极参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的王宜昌手里,连口头上的反对资本主义都消失不见了,“我现在只研究统计和经济,对于政治,则素来是甘于缄默的”。这些理论家在当时被批评为革命的“取消派”,这一点的确客观包含在他们的理论构造中。
与之相反,中共不仅如上文所说牢牢地把握住了农民问题,而且从生产关系的视角出发,拓展出了解决农民问题的道路。相比于生产力视角,生产关系视角最根本的特征在于置身农民问题的内部,在农民问题所牵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来思考解决农民问题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内部性的、试图将问题逆转为答案的思路。大革命失败后,思想界整体显示出注重“现实”的倾向,而置身于作为“问题”的“现实”之中,表明这一倾向在中共理论家身上所具有的强度。任曙指出,研究中国农村经济问题,“尽可以不管表面的氏族宗法关系的如何浓厚,小生产的如何普遍,剥削的如何严重,劳役与自然地租如何保有,以及豪绅地主如何在下层统治占着优势:一切这些问题,都要等到是否是自然经济性质这一问题解决了,然后才能谈到”。这是一种典型的生产力视角。与之相反,中共的分析恰恰注重“氏族宗法关系”“小生产的普遍性”“剥削”“劳役和地租”“豪绅地主的统治”等诸多问题,并要分析这中间所存在的矛盾、矛盾的对抗性和矛盾转化的方向等。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概括为一个问题,就是农民何以具有革命的可能性?瞿秋白明确指出:“对于民权革命之中农民群众的革命作用的轻视,甚至于否认,是托洛斯基主义的特点。中国经济性质的争论之中,对于托洛斯基派的立场,最主要的就在于抓住这个问题的中心,去问他们,而且一定要逼住了他们问,究竟你们承认不承认中国有农民和地主的阶级对抗?这正是必须用阶级关系来做中心的理由。”农民之具有革命的可能性,农民群众之能够发挥革命作用,并不是由农民本身的道德、精神、知识等因素所决定的,因此本质化地指责农民的落后、幼稚以及本质化地指责农民的革命作用低于“无产阶级的水平线”,并不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农民的革命作用需要在中国的现实状况中得到说明,而这个现实状况的基本内容就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和各种压迫力量之间的紧张对抗,就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经过买办(或是不经过),利用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对中国农民实行封建式的剥削,同这些乡村中的封建势力结成同盟,拥护他们的统治,同他们共同宰割中国的民众”。正是这些剥削和宰割,使中国农民处于不可持续的农业恐慌和普遍的贫困化之中,客观上促使农民产生了普遍的革命要求,而农民事实上又占据中国人口的最大多数,所以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在客观上就转换为“农民革命”。诚然,买办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促使农村出现阶级分化如富农、贫农、中农与农村无产阶级,但这种事实“只是使农村无产阶级和广大的半无产阶级(贫农),更接近了城市无产阶级,并没有掩盖过农民反封建势力的主要矛盾,恰恰相反,正因为农村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更接近了城市无产阶级、更接受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的思想,而急激的参加土地革命的斗争,使土地革命更加深入,苏维埃的旗帜到处飘扬着,这就使农民与封建势力的对抗,更加尖锐化,激烈化了”。况且,中国无产阶级领导权的确立,将进一步保证农民群众阶级意识的自觉和成熟,即“农民群众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是要由无产阶级反对一切资产阶级的斗争去领导的”。
综合来说,普遍的剥削和普遍的贫困化不仅直观地引起普遍的革命要求,而且因为阶级分化带来的无产阶级化,普遍的革命要求也就愈发深入和自觉。而农民所身处的剥削关系是建筑在土地关系之上的,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破产农民就是失地的农民,土地问题因此成为中国经济中的最大问题。土地问题一日不得解决,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的解放就一日没有希望。对此,无论“斯托利宾式”即加强富农阶级的土地改良政策还是“普鲁士式”即大地主资本主义化的政策还是“乔治·亨利式”即地价税制的政策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因为中国富农阶级依照封建式剥削更能获利,中国的土地被分成小块,中国当时的政府也没有财力购买地主的土地以实现土地国有。所以,农民愈益深入的革命要求,也必然在客观上导向土地革命。所谓“土地革命”,就是消灭农村中一切封建式的即一切带有超经济剥削性质的生产关系,将土地归于生产者来支配,这是“数万万农民群众的切身的急迫的要求,中国革命目前阶段上的中心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关键”。对“土地革命”重要性的确认与展开,构成上述以生产关系视角来把握农民问题的现实对应物。
四、“不平衡发展规律”与中国革命的社会主义前途

土地革命虽然要求消灭一切封建式的超经济剥削形式,但最终完成的是将土地分配给个体生产者,是对个体生产者即农民之民主权利在经济上的确认,其性质“彻头彻尾是民权主义的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农民在此革命中要取得的是他们的私产,而不是为了“共产”。这一点即使将土地革命推至“土地国有”的程度也没有改变。此处所谓“土地国有”是论战的参与者从列宁那里引入的概念,指的是针对俄国农业制度中广泛存在的农奴制残余,要求清除这些中世纪残余,铲除一切在土地问题上的特权和旧地界,给予土地业主以交换土地、迁居、经营等最大程度的自由等等,这也就要求“土地国有化,废除土地私有制,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就是完全摆脱农村中的农奴制度”。但列宁同时指出,这种“土地国有”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俄国农民拥护“土地国有”,不是出于非资本主义的劳动原则,而是因为实际生活要求他们摆脱中世纪式的村社和中世纪式的份地占有制,故而“土地国有”只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尽管它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接受了列宁理论的中共理论家也就此指出:“土地革命即使达到其顶点——土地国有——也不能跳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围。最彻底的土地革命,——土地国有——也只是促进农村资本主义畅快发展的条件。”与此同时,和经济上的土地革命相配合的是政治上工农民主专政的建立,但工农民主专政不等于无产阶级专政。中共理论家反复告诫,无产阶级“必须清楚的了解小农群众的小资产阶级的民权主义的要求”。托派理论家更加猛烈攻击这一专政形式,认为“所谓工农民主专政,在实际上变成富农、商人、官僚分子对贫农、店员、工人的专政”。他们以太平天国的所谓“妥协”和“官僚化”来附会工农民主专政,又以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来揣测工农民主专政的命运,认为“农民政权即是这样堕落与腐化的。假使朱毛等能占领长江流域(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因为帝国主义的力量现时强大得多,又无城市工人的积极参加)也不过是于占得大城市后即与商人妥协,蹈洪杨之覆辙。所谓工农民主专政的命运将如此可悲地终结”。这样,论战双方就从正反两方面提出了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内容的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
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在论战中不是一个臆想中的乌托邦式问题,不是以向未来展望的方式提出的。就如同对待革命的内容和革命的展开方式一样,理论家也同样是将这一问题置于政治经济学的脉络当中,是在对现实进行学理考察与论证的过程中加以把握的。
在正式进入这一问题之前,略微检视论战中关于整个中国之命运的不同看法,或可以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因为对中国革命前途的思考正是以对整个中国命运的思考为前提的。概括来说,论战中关于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思考,约可分为三个方向,即资本主义化、殖民地化和革命。其中,资本主义化是托派和改组派都持有的看法,尽管二者在资本主义化之后的道路选择上有所分歧,但寄望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共通的。但是,正如上文指出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况中,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既不能冲破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也不能摆脱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资本主义化在事实上乃为不可能。就现实来说,只有殖民地化和革命两种可能性。中国已经沦为半殖民地,并且正在向着全部殖民地化的方向急速陷落,中共理论家对此有着清醒认识:“筑铁路也好,开大港也好,建筑新式的工业也好,但是若保持着帝国主义在中国的银行、外债、航业、工厂、矿山及一切政治与经济的特权,则中国无论如何,不能跳出其他的经济发展的方向——走向殖民地。”还有论者基于中国被多个帝国主义国家操纵的特殊情况,提出“更殖民地化”的概念。所谓“更殖民地化”就是“不但表示其寻常殖民地般的失去其政治上经济上的独立性等等,并且在同一过程的他方面,在中国特殊的条件之下,中央集权的瓦解的基础也随之而巩固。因为中国不是某一个帝国主义独占的殖民地。中国是公共便所式的半殖民地”。这里多少带着诅咒意味的判定提示我们,所谓“半殖民地”亦可能是比全殖民地更糟糕的状况,即它不仅意味着丧失独立性,而且在丧失之后还要承受被撕扯的命运。这一点在当时具体表现为以英法等国为代表的国联和日本帝国主义之间围绕在华利益的争夺。有论者以1934年国联提出的“国联与中国技术合作报告书”和同年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四一七声明”之间的冲突为例,分析中国所处的地位,即国联的方案是要将中国拉到国际共管的状况中,而日本则要独占中国,但无论哪种方式,“都使中国跌到殖民地化的深渊,展开殖民地化的前途”。由此,既不能实现理想化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不能承受现实中殖民地化的恶果,则中国唯一的命运就是革命。况且,就如民族资本主义在中国毫无出路的状况所提示的那样,作为唯一选项的革命也必然不能是一种趋向于资本主义的革命。中国既不能承受完全殖民地的命运,则只能革命,而革命便只能是朝向“非资本主义的前途”。
从殖民地化的不能接受和资本主义化的不可能来把握中国革命的必然性及其非资本主义前途,可以说还是从反面展开的把握方式。更重要的是从正面对中国革命本身的分析,在论战中,这主要是通过对以不平衡发展为特征的经济格局的分析来展开的,尤其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格局构成中国革命的“存在境域”。
“不平衡发展规律”是列宁的命题。早在1899年,列宁就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工业部门因为生产的孤立性而发生的不均衡发展问题,但当时的不均衡发展尚作为一种经验现象而存在。这一命题是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完成的,此时的不均衡不仅存在于不同工业部门之间,而且指向对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以及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分析,并表现为一种“规律”。综合来看,列宁提出“不平衡发展规律”有两个目的:一是在一战的现实条件下来解释帝国主义国家的战争,二是基于俄国的状况来论证一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就列宁将帝国主义定义为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亦即最腐朽的阶段而言,对帝国主义国家之战争的关切同样是通向对一国率先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可能性的论证。列宁的分析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成为《新思潮》派理论家论述的重要依据。“不平衡发展规律”成为论战在理论上的有机组成部分,还和托洛茨基对列宁的分析所展开的修正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这种修正在外观上表现为对斯大林的猛烈批判。针对“不平衡发展规律”,托洛茨基提出“世界经济的规律”,意味着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的成熟,意味着生产力尤其是生产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进步。在托洛茨基看来,“世界经济的规律”具有根本性的决定意义,“不平衡发展规律”只能从属于它。基于这种规律,革命即便在一国范围内展开,也不可能在一国范围内完成,对于苏联而言,则因为不能得到“正常国际信贷”和资金,就没有能力得到世界经济的资源,则必将加剧自身所存在的矛盾,“要使这些矛盾得到克服或甚至减轻,就要求在每个阶段能够接近世界市场的资源”。托洛茨基的这一系列看法在严灵峰、任曙等人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如前者对“世界经济的规律”的强调,在后者那里表现为对“帝国主义”中性化的理解和对生产力的强调;前者对苏联“孤立”状态的描述以及对苏联集体化农业政策的批评,在后者那里表现为对苏联向资本主义复辟之可能的断言。就整个论战的形势而言,托派理论家对“不平衡发展规律”的批判,可以说强化了这一命题在论战中的分量。
受到列宁理论的启发,有论者明确指出:“只有经过各种经济政策,导引中国全部经济走向非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帝国主义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必然结果。”首先,就如白色政权间长期存在的分裂与战争即中国内部的不平衡现象成为中国红色政权存在的原因一样,世界范围内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不平衡或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也给中国经济非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客观契机。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各国以及各部门生产之间存在的不平衡,使得后进国家反而有机会超越先进国家,因为后进国家更可以轻装上阵直接采用最新技术,而先进国家尚需经过淘汰既有技术的过程。技术的赶超还是浅表化的,更具决定意义的是社会形式的赶超,“后进的国家,因为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不但可以而且必然要赶过先进国(德英,美英),而且越过一种以至几种社会形式(当然是经过过渡的阶段)”。对于中国而言,就是从工农民主专政进至社会主义的建设,“这是必然的现象,不仅可能的事”。从表面来看,这里的论证逻辑略显单薄,但论者语气之所以如此确凿,源于当时普遍流行的唯物史观。依据当时的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普遍地可以划分为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几个阶段。这是就一般概括而言,在不同的理论家那里,每个阶段的命名、内涵、所指涉的历史时段等各有不同,但论战各派几乎都存在关于历史就是如此递进发展的信念。“唯物史观”“新唯物论”“辩证唯物论”等在当时的思想界占据了中心地位。郭沫若就是第一位将唯物史观运用于中国历史研究的学者,他于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将中国古代历史划分为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制、资本制等阶段,并明白宣告:“社会科学也必然地能够预言着社会将来的进行。社会是要由最后的阶级——无产者超克那资本家的阶级,同时也就超克了阶级的对立,超克了自己的阶级而成为无阶级的一个共同组织。”郭沫若的著作在当时遇到诸多批判,但批判的各派都沿用上述历史划分的标准,都以“无阶级的共同组织”超克资本主义为必然的历史选择。正是这种基于唯物史观的视野,使很多论者自然地认为技术赶超可以同时转变为社会形态的赶超,不平衡发展状况也就成为趋向社会主义的必然通道。
不平衡发展不仅存在于各国家之间,也存在于中国经济内部,这具体表现为以上海为代表的大城市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而乡村持续凋敝的巨大差异,所谓“我们又要认识中国经济不平衡发展的法则。要认识上海资本主义经济较高度的发展”。但是,相关论者同时指出,中国的所谓资本主义发展实质上不能摆脱其和帝国主义国家之间支配与被支配、宗主国经济与附庸国经济的关系,无法摆脱自身的买办化地位。于是,中国内部的不平衡发展问题就转化为殖民地化程度深浅的问题,即所谓高度的资本主义化就是高度的殖民化,低度的资本主义化就是低度的殖民化。因此“一般上看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上海确已取到了统治的地位。但由此我们又更可以认识中国经济的半殖民地底特性”。这种中国独特的不平衡发展促使中国经济只能跳出既有格局,也就是跳出由资本主义化、殖民化、买办化、封建主义化等交织而成的格局,结果也必然只能是社会主义化。这就又回应了上文所述资本主义在中国没有发展可能的问题。不同的是,列宁对“不平衡发展规律”的论述包含了对帝国主义灭亡命运的预告,因此以不平衡发展的视野来考察中国经济的资本主义化与社会主义化问题,就更具有一种积极性。即便资本主义化不是伴随着殖民化和买办化的命运,也仍然不可取,因为现在是“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临到日薄西山的时候”,故而走向社会主义就不仅是中国革命的前途,而且是整个世界革命的前途。更何况在中国,农民所受剥夺更加深重,农民问题更加难解,社会主义的前途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社会主义不只是作为理念,更意味着一种现实的发展举措,“科学社会主义所主张的农业,并不是小农的平等,而是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这包括集体农场的发展、合作化的扩大等,“只有这种社会主义的农村经济,方能完全消灭任何剥削,而彻底解决历史上的‘农民问题’”。
不平衡发展的格局与规律提供了中国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契机与通道,但这一切并不是自动发生的,亦不会自动地完成。中国革命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殖民地化,仍然是一个需要在斗争中解决的问题,正如蔡和森所说,工农民主专政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以及这一转变将采取怎样的速度,“这些问题只有将来的争斗和阶级力量的对比才能决定,换过说即只有城市无产阶级的和乡村无产阶级以及半无产阶级的自觉力、团结力与组织力才能决定”。这就提出了无产阶级的领导权问题。国际和国内范围的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格局是中国革命展开的现实基础,但这一基础一方面只是作为基础,需要革命实践的介入和转化,而不能命定论地确保革命的结果;另一方面,就基础本身而言,也并不是已然完成的、既定的,而是处于一种变动的过程当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有无、无产阶级的实践行动正是改造和导引这一过程的关键因素。当与托派理论家就是否赞成土地革命、是否赞成工农民主政权而发生激烈论战的时候,确保无产阶级的领导权更成为首要的任务,否则就只能在不自觉当中流为革命的“取消派”。因此,对以不平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客观现实的分析,需要与领导权的维护相互激活,用瞿秋白的话来说,就是将“中国无产阶级的特殊地位,他的领导权”与“一般的国际和国内的条件”综合起来,才足以“保障‘革命转变’的斗争的胜利,而开辟中国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发展的道路”。不仅对不平衡发展状况的把握需要在对无产阶级领导权争夺的过程中展开,而且整个政治经济学也需要一种动态的视野,这一点在论战当中也成为参与者的普遍意识。所谓动态视野,就是摆脱学究式的旁观立场,一方面以政治经济学作为阐明中国现实、阐明革命道路的学理,一方面也以这种阐明作为积极介入现实并扭转政治进程的力量。在此,理论上的解释就同时表现为理论斗争,成为阶级斗争在理论和知识领域的延伸。论战所展现出来的政治经济学之学理性和政治能动性相互为用的特点,也规定着此后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五、余 论

侯外庐曾如此总结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只有到了中国革命实践最深刻的时候,问题才由天上拉到地下,才由现象的讨论发展为本质的论争。所以‘神秘的中国’、‘活的顽石的中国’、‘与桌子跳舞的中国’,只有中国真正上了世界革命的舞台,才在认识上达到了可能了解的方面,问题便直截了当地伸入‘中国的经济性质’究竟是什么‘种差’(differentia spezifica)”,“这是‘中国认识’的一个最深刻的发展”。这一总结是切中肯綮的。大革命的失败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共此前革命道路的顿挫,更是当时整个革命形势的顿挫,这就是所谓“中国革命实践最深刻的时候”。“最深刻的时候”是特定历史的绽出,是以往延续历史的断裂,也是新历史的展开。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就是在这种断裂中为新历史的展开所进行的知识奠基。奠基是以论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论战的各方都有着眼光向下、凝视“地上”以探求“本质”的思想姿态。所不同者是中共的理论家比起其他诸派更下沉,更具有将“思想”或“理论”扬弃到“现实”中的行动性。这也就是“中国认识”的一个极致性发展。特别需要补充的是,这里所说的“中共理论家”本身虽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但在论战中普遍表现出更执着于现实、内在于现实的特点,以至于被其论敌贬为“经验主义”或者只有“特殊性”。这些理论家的思考,虽然不尽完善,但显示了一种新政治初生时期的活力。这并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是身在绝境之中、在既有现实序列的底部来展开抵抗性思考的,这一位置赋予他们清醒的现实感。
“中国认识”的新发展,不只提示了革命本身的深化,也提示着现代时期一般思想史的深化。就在论战展开的过程中,思想界出现了不少总结性的文章,即对晚清或者“五四”以来的思想进展进行总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论战带出的对“现实”的重视及唯物论、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学等知识脉络,强烈地冲击着既有的思想状况,或者说赋予思想史家一个俯瞰既有思想状况的制高点。所谓“冲击”,意指论战所带出的知识脉络,不是对既有思想状况在同一平面上的补充,而是深入既有思想状况的底部,去探求这些思想所成立的社会和政治条件,从而将既有的思想状况改造为立体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不只历时性地展示了“中国认识”的发展,成为中国现代史的枢纽,而且也共时性地成为将一般思想史和革命史绾合起来的枢纽,展示着一种新革命、新政治在初生时期所具有的思想和知识动能,成为展示思想、知识、政治相互激发、生成的场域。准此而论,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研究,也将有助于打通思想史研究、社会史研究和革命史研究或多或少存在的壁垒,这正是今天重新考察这段历史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摘要、关键词、注释从略,请参看原文)
转自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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