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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刘光胜:《古文尚书》真伪公案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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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刘光胜:《古文尚书》真伪公案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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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
发表于 2020-12-5 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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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ighter 于 2020-12-5 11:04 编辑
作者:刘光胜
来源:《历史研究》2020年第4期
摘要:清华简等文献的出土面世,为解决《古文尚书》真伪公案提供了重要契机。从用语习惯、字词演变、文意主旨、篇目差异、文体格制、历史背景等多方面对比清华简《尹诰》《傅说之命》《厚父》《成人》与梅赜本《古文尚书》相关内容,可知后者确系后世补辑之作。其最终成书时间,可能在郑玄之后梅赜献书之前。借助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等出土文献考辨《古文尚书》真伪公案,重新探查其辑补、形成年代,总结南宋元明清以及近现代辨伪方法和范式之得失,可为《尚书》学研究开辟新的境界。
关键词:出土文献 清华简 《古文尚书》 经学
以20 世纪80年代为分界点,《古文尚书》(或称“晚书”)的考辨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南宋以来,吴棫、朱熹开启了怀疑《古文尚书》的滥觞。明代梅鷟撰《尚书考异》,从文献源流、语句剿袭等角度考辨《古文尚书》,真正从学术层面论证“晚书”之伪。清儒阎若璩、惠栋等将梅赜本与孔壁古文区分开来,实证与虚会相结合,从篇目差异、文体伪谬、文辞蹈袭、职官淆乱、礼制悖谬、地名晚出、历法错乱等多层面,反复厘剔,全力抉发梅赜所献《古文尚书》的罅漏之处。《古文尚书》出自后儒伪造的观点,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此后张荫麟、刘起釪等学者延续阎氏辨伪理路,力证《古文尚书》晚出。其间虽有反对之声,但“《古文尚书》伪书”说一直占据学界主流地位。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古文尚书》真伪之争再度回归。杨善群批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运用二难推理、颠倒先后、吹毛求疵、虚张声势等八种不正当的考据方法,论据似是而非,所论不确。郑杰文强调梅赜本《古文尚书》与《墨子》所引《尚书》不同,说明梅赜并未抄袭《墨子》以造作《古文尚书》,应重新审视“梅赜造作《古文尚书》”的观点。张岩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先秦两汉数十种文献与《古文尚书》字频进行检索比较,认为《古文尚书》作伪难度高到不可能实现的程度。此外,刘建国、胡治洪等学者也持类似观点。
“晚书”公案之所以难以解决,关键在于文献资料的匮乏。2008 年,清华大学从香港文物市场抢救回一批珍贵的楚地竹简(简称“清华简”)。清华简的面世,让今人得以亲眼目睹未经秦火的“书”类文献,为《古文尚书》真伪考辨及《尚书》学研究的继续深入提供了契机。因此,本文以清华简“书”类文献为中心,结合郭店简、上博简、马王堆帛书以及相关传世文献,对《古文尚书》之真伪、辑撰时间及方法等问题再作考辨。
一、郭店简、上博简与《古文尚书》考辨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河北定县八角廊汉简、安徽阜阳汉简及马王堆帛书等出土文献大量涌现,引发学界对古书成书问题的重新反思。河北定县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内容与《孔子家语》《说苑》有关。李学勤认为《孔子家语》并非伪书,并由此切入《古文尚书》真伪问题,指出《帝王世纪》引《古文尚书》,说明皇甫谧已见《古文尚书》;汉代“独尊儒术”后,孔氏世守家学,形成学派,《古文尚书》《孔子家语》等典籍很可能陆续成书于孔安国、孔僖、孔季彦、孔猛等孔氏学者之手,是汉魏孔氏家学产物,并论述了孔传本《古文尚书》在魏晋之间的传布过程和时间节点。《古文尚书》伪书说在清代已成学术定谳,李学勤关于《古文尚书》不伪的意见,着眼于新见出土文献,立论新颖,在当时“普遍相信《古文尚书》是伪书”的学术界产生了强烈震撼。
《儒家者言》等简牍帛书,大多为汉代文献,与《古文尚书》并无直接关联。而20 世纪90年代出土的郭店简、上博简为战国时期竹简,其中征引《尚书》的部分语句,反映了战国时期“书”类文献原貌,这些引文成为学者考察《古文尚书》真伪问题的重要参照,并将《古文尚书》真伪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郭店简《成之闻之》:“《大禹》曰:‘余才(兹)宅天心’。”西汉孔壁所出《古文尚书》有《大禹谟》篇,《孔丛子·论书》简称《大禹谟》为《大禹》。李学勤据此认为,郭店简《成之闻之》所引《大禹》,即《尚书·大禹谟》。廖名春持“《古文尚书》伪书”说,认为楚简《缁衣》篇所引均见于《礼记·缁衣》,所以也都见于“晚书”。但辑佚者未见郭店简《成之闻之》,所以《成之闻之》所引“《大禹》曰”未见于“晚书”,此是《古文尚书》晚出的又一证据。姜广辉认为,从上博简、郭店简到《礼记·缁衣》再到《古文尚书·君牙》,存在由质朴艰涩向修明顺畅的演进规律。《古文尚书·君陈》抄撮《礼记·缁衣》文句,在“未见圣”前加上“凡人”二字,上升到一般规律性的陈述。通过郭店简、上博简与《古文尚书》的比较,仍可看出《古文尚书》的晚出痕迹。
对此,吕绍纲持反对意见。他以郭店简举证《古文尚书》不伪,证据有三。一是篇名。晚出《古文尚书》篇名作《君牙》,与简本《缁衣》引《书》同,《礼记·缁衣》引作《君雅》,可见《古文尚书·君牙》不是抄袭《礼记·缁衣》而来。二是语言风格。《古文尚书·君牙》浅白易懂,文风与《今文尚书》诸篇古奥难晓者迥异,但《古文尚书·君牙》与郭店简《缁衣》引《君牙》几无不同。三是用语习惯。清儒姚际恒等认为《古文尚书》一律把“不”改作“弗”,把“无”改成“罔”,故意求得诘屈聱牙的效果。郭店简《缁衣》所引《君陈》用“弗”不用“不”,晚出古文《君陈》用“不”不用“弗”,可知姚氏的标准不可信。刘义峰从《尚书》传流的特点,论证《古文尚书》不伪。他认为先秦《尚书》存在不同篇名反映同一内容的现象,也存在内容不同但题名相同的现象。夏禹作为重要先王,事迹流传广泛,必有多种传本,因此不宜将《成之闻之》所引“《大禹》曰”,与《尚书·大禹谟》直接“对号入座”。其他如虞万里、王世舜等学者,亦持相近的说法。
先秦时期,不同传本之间此有彼无,此无彼有,内容并不是完全等同、对应关系。如《尚书·金縢》“乃卜三龟,一习吉。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便不见于清华简《金縢》。郭店简《成之闻之》所引“《大禹》曰‘余才(兹)宅天心’”,为“书”类文献,由《孔丛子》知《大禹谟》可简称《大禹》,因此郭店简《成之闻之》所引“《大禹》曰”,可以初步判定为《尚书·大禹谟》的内容。但考虑到先秦时期“书”类文献多本别传,《大禹谟》不同传本之间可能存在章句差异,我们可以推定郭店简《成之闻之》所引“《大禹》曰‘余才(兹)宅天心’”为《尚书·大禹谟》的内容,但反过来,我们不能因为《古文尚书·大禹谟》没有这句话,便判定它必然是伪书。
先秦时期,《书》无定本,不同传本之间增减文字、改换句式,原属正常。如《尚书·康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不率大戛。”郭店简《成之闻之》引《康诰》曰:“不还大暊,文王作罚,刑兹亡(赦)。”《尚书·康诰》“乃其速由”不见于郭店简《成之闻之》引《书》。“不率大戛”一句在“刑兹无(赦)” 后,而郭店简《成之闻之》引《康诰》“不还大暊”在“刑兹亡(赦)”前。《尚书·康诰》和郭店简《成之闻之》引《康诰》文字、句式皆存在差异。《康诰》属于《今文尚书》,真实可信。我们不能因为《尚书·康诰》与郭店简引《康诰》文字差异,便质疑《尚书·康诰》不真。同样,郭店简《缁衣》引《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古文尚书·君陈》:“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两者文字略有出入,但语意基本相同,因此不能据郭店简引《君陈》与《古文尚书·君陈》文字差异,便推定《古文尚书·君陈》篇是伪作。
学界多认为《古文尚书》系抄袭传世文献而成。但吕绍纲指出,《礼记·缁衣》引《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与《古文尚书·君牙》“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有异;相反,《古文尚书·君牙》篇名之“牙”,与上博简、郭店简《缁衣》相同,但与《礼记·缁衣》不同,说明《古文尚书》不是纯粹抄袭《礼记·缁衣》而成,而是另有来源。
《今文尚书》诘屈聱牙,《古文尚书》文从字顺,辞气缓急可以作为判断真伪的参照,但不能绝对。《金縢》篇属于《今文尚书》,语意晓畅,有学者曾怀疑它是伪书。但清华简《金縢》的面世,平息了疑虑。对于郭店简、上博简而言,由于引《书》数量少而且内容琐碎,未见全篇面貌,很难从辞气缓急的角度来衡量《古书尚书》真伪。
马王堆汉墓帛书《二三子问》孔子谓:“故曰‘德义无小,失宗无大’,此之谓也。”《墨子》引《书》作“得玑无小,灭宗无大”,篇名为《禽艾》。廖名春认为,《古文尚书·伊训》“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是袭用《说苑·复恩》“德无小”之误读。实际上,《吕氏春秋·报更》《说苑·复恩》只有“德无小”一句,没有“坠厥宗”一句,《古文尚书》辑补者单纯改编《说苑》是不够的。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书”类文献流传过程非常复杂,不同传本之间,文字、句式差异很大。郭店简、上博简所引《古文尚书》篇目为《尹诰》《君陈》《君牙》,共计三句话,材料太少,且零散琐碎,很难概括出先秦“书”类文献的用语特征或规律。《古文尚书》辑补者将《尹诰》定位在太甲之时,《史记·殷本纪》却说是商汤在位之日,古文作伪的端倪,凭借郭店简、上博简无法完全彰显出来。特别是《古文尚书·君牙》篇题中的“牙”字,与《礼记·缁衣》引《书》不同,却与郭店简、上博简相同,暗示该篇可能不是纯粹抄袭《礼记·缁衣》而成。因此,郭店简、上博简所引“书”类文献资料虽然弥足珍贵,却不能为“《古文尚书》伪书”说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二、清华简《尹诰》与《古文尚书》之《太甲》《咸有一德》
与郭店简、上博简及马王堆帛书中以引文形式出现的“尚书”不同,清华简“书”类文献以整篇形式出现,为“晚书”真伪考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材料支撑。首先引发《古文尚书》真伪之争的是清华简《尹诰》篇。整理者注意到清华简《尹诰》与孔传本《咸有一德》文本内容全然不同,主张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确如宋以来学者所考,系后世伪作。廖名春指出,清华简《尹诰》篇中与伊尹对话者是汤,而非太甲,说明“晚书”《咸有一德》确属伪书,清华简本才是真正的《尹诰》或《咸有一德》。杜勇认为《咸有一德》在《书序》和《殷本纪》中所列次第,充分说明《咸有一德》为伊尹诰汤之文,与清华简《尹诰》的内容若合符节,晚出《咸有一德》是伪非真,铁证如山。
而另外一些学者持不同意见。黄怀信从“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的作用入手,强调该句作为《咸有一德》全篇核心,前后文逻辑严密,具有原创性。《咸有一德》当不晚于简书,不可能是魏晋之人伪造。虞万里持“《古文尚书》二次整理”说,认为《咸有一德》很可能是孔安国阐述《尹诰》经旨之传文,由孔氏或其弟子完善记录后上送秘府。逮及曹魏立古文博士,寻访《古文尚书》逸篇,整理秘府旧简而成。杨善群认为,历来《尚书》各本均无《尹诰》之篇名,清华简题名《尹诰》是误读《礼记》和郑注所致,进而怀疑清华简《尹诰》是战国时人编造的有关伊尹与汤事迹的习作。
为便于论证,我们不妨先将相关语句摘抄如下:
1.《古文尚书·咸有一德》:“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
2.《礼记·缁衣》引《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
3.郭店简《缁衣》引《尹诰》云:“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
4.上博简《缁衣》引《尹诰》云:“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
5.清华简《尹诰》:“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
又:
1.《古文尚书·太甲上》:“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2.《礼记·缁衣》:“《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3.清华简《尹诰》:“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
《礼记·缁衣》引《尹吉》,郑玄注:“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郑玄认为“吉”是“诰”字之误,《尹吉》就是《尹诰》。郭店简、上博简《缁衣》引“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皆称出自《尹诰》,正与郑玄之说相合。清华简《尹诰》虽没有篇名,但《礼记·缁衣》两次引用《尹吉(诰)》,一是“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二是“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皆见于清华简《尹诰》。《礼记·缁衣》引《尹诰》后半句“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当读为“自害有众,丧亦惟众”,与清华简《尹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句意也非常接近。
《咸有一德》,郑玄《书序》主张在《汤诰》之后。《史记·殷本纪》以为在《汤诰》之后《明居》之前。《咸有一德》在郑玄所记《书序》和《史记·殷本纪》中所列次第,充分说明该篇发生在商汤当政之时,与清华简《尹诰》伊尹诰商汤的时间节点契合,则清华简《尹诰》为真古文《咸有一德》无疑。因此,以清华简《尹诰》为依据,我们可以反观《古文尚书·咸有一德》的伪迹。
其一,时间节点、诰辞对象谬误。清华简整理者已经指出,《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事在汤践天子位后,介于《汤诰》《明居》之间,而孔传本及《书序》则以为太甲时,列于《太甲》三篇之下,与《殷本纪》不合。司马迁曾问学于孔安国,孔安国亲见孔壁《尚书》,所说自属可信。现据简文所叙,时在汤世,伪《咸有一德》谬误明显。郑玄注《礼记·缁衣》云:“《尹吉》,亦《尹诰》也。……伊尹始仕于夏,此时就汤矣。”郑玄说伊尹最初在夏为官,此时已回商都,则可确定《尹诰》为伊尹诰商汤之辞。清华简《尹诰》“挚告汤曰”,正与郑玄之注解同。伪《古文尚书》作者将《尹诰》(《咸有一德》)理解为伊尹诰太甲之文,是严重误读。
其二,任意割裂篇目。据清华简《尹诰》和《礼记·缁衣》,“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和“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皆属于《尹诰》一篇,而《古文尚书》作伪者将之分开,一为《咸有一德》篇,一为《太甲上》篇。篇目割裂,明显暴露出其造伪的痕迹。在作伪者看来,“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是讲君臣皆有纯一之德,“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是讲夏代先王君臣以忠信为本。两者主旨不同,合并则无法连缀上下文,所以分为两篇。
其三,人物称谓错乱。伊尹之母居于伊水之上,所以他以伊为氏,名挚。清华简《尹诰》:“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汤曰:‘呜呼,吾何祚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日(田)邑,舍之吉言。’”从清华简看,伊尹的称谓有三种:一是按照古代礼制,君前臣名,清华简《尹诰》伊尹与商汤的问答中,自称其名“挚”,合乎礼法(《礼记·曲礼上》:“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二是清华简《尹至》《尹诰》所载君臣对话,伊尹用第一人称代词“余”、“我”,但从不自称“尹”。三是史官叙事之辞,称“伊尹”为“尹”。
《古文尚书·太甲上》:“伊尹作书曰:‘……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尔雅·释言》:“尹,正也。”尹是古代官名,为伊尹担任的官职。伊尹在商王太甲面前不能称“尹”,应自称其名“挚”。“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作为史官叙事之辞,自无不妥,但在《古文尚书·太甲上》篇,却是伊尹自言。《太甲上》伊尹在太甲面前自称“尹”,将史官叙事之辞混入伊尹之语,此为作伪者采缀他文编入己书的证据。
其四,对于“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句意存在误读。《礼记·缁衣》引《尹吉(诰)》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郑玄注:“天,当为‘先’字之误。忠信为‘周’。相,助也,谓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见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终。今天绝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于夏,此时就汤矣。夏之邑在亳西。见,或为‘败’。邑,或为‘予’。”东汉时期,《尹诰》已经亡佚,但郑玄根据《缁衣》的不同版本,说《尹诰》存在异文:“天”或作“先”,“见”或为“败”,“邑”或为“予”。从清华简《尹诰》“尹念天之败西邑夏”看,“天”不当作“先”,“见”当为“败”,“邑”不当为“予”。
《古文尚书·太甲上》云:“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其后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嗣王戒哉!”作伪者不明此句真实含义,认为“天见”讲不通,遂取“先见”为说。“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意为上天因为夏桀暴虐百姓而让其灭亡,在《古文尚书·太甲上》则为夏代先哲王注重忠信而得以善终,句意完全颠倒。
其五,《古文尚书》以篇题为主旨,违背古书命名原则。古书命名,往往抄撮首句要语为篇题,与文章主旨无关。清华简《尹诰》:“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清华简《尹诰》讲述伊尹向商汤建议妥当安置百姓等事。“咸有一德”非文章主旨,之所以成为篇题,是因为它位于该篇首句位置。《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以“咸有一德”为中心,紧紧围绕君臣同心同德展开论证,说“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假托伊尹之言,全面阐发“咸有一德”的重要意义。《古文尚书·咸有一德》“德” 字共出现15 次,其中“一德”出现4 次,“咸有一德”已经变成贯穿全篇的主旨,违背了古书命名的基本规律。正如阎若璩所谓:“(《咸有一德》)通篇将题字面纠缠缴绕,此殆学语者所为耳。”
此外,从出土材料看,商周之际第一人称代词用“朕”、“我”、“余”、“余一人”,但不用“予”字。清华简“书”类文献未见“予”字,符合早期的用字习惯。《古文尚书·太甲上》:“兹乃不义,习与性成,予弗狎于弗顺。”《太甲上》伊尹自称“予”,与商周时期语言特征不合,也可证其晚出。《古文尚书·太甲》三篇为一整体,上篇为伪作,则中、下两篇也很可能是后人补辑之作。
总之,《尹诰》本为伊尹诰商汤之辞,《古文尚书》却将它定为伊尹诰太甲之文。清华简《尹诰》与《礼记·缁衣》引《书》相互印证,可知“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和“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皆属于《尹诰》一篇。而《古文尚书》作伪者却析为两篇,一为《咸有一德》,一为《太甲上》。《尹诰》“尹念天之败西邑夏”为夏桀暴虐百姓而亡国的前车之鉴,到《古文尚书·太甲上》竟成了夏代先哲王注重忠信而得以善终的成功经验。时代错位,篇目割裂,句意误读,根据残存引文改换文章主旨,《古文尚书》作伪痕迹昭然。由清华简《尹诰》,可推定《古文尚书·咸有一德》及《太甲》上、中、下三篇皆应是伪作。
三、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古文尚书·说命》
清华简《尹诰》无篇名,学者或质疑其非真正的《尚书·尹诰》。然而,清华简《傅说之命》自带篇名,为《古文尚书》公案的解决提供了关键证据。李学勤指出,与清华简《说命》对照,梅氏所献《说命》除从先秦文献中摘辑的语句外,全然不同。裘锡圭认为清华简《傅说之命》与伪《古文尚书·说命》,除传世古书引用过的文句外,毫无共同之处,绝不能以“同篇异本”解释。杜勇将两者文本差异归纳为文章体例不同、话语主体不同及篇章结构不同,主张《古文尚书·说命》从内容到形式都与竹简本不同,再次证明前人把“晚书”二十五篇断为伪作,铁案如山。程薇强调《墨子》引《术令》文句实为《说命》,却被排斥在传世《说命》篇之外,《相年》文句非《说命》,却被编入《说命》篇。《古文尚书·说命》三篇,是后人搜集先秦秦汉文献有关傅说的各种材料,重新编写而成。
针对以上诸说,杨善群认为神怪故事非《尚书》所宜有,时王命语冗长不切实际,傅说言论庸俗而无所作为,因此简本《说命》是战国时人编造的游戏之作;张岩强调《尚书·说命》内容精致典雅,多格言警句,而清华简《傅说之命》内容生涩浅陋,乃敷衍成文,属于后世赝作。
笔者认为,简本《傅说之命》不可能是后人伪造,《古文尚书·说命》存在作伪的嫌疑。
1. 简本《傅说之命》不可能是后人伪造《古文尚书》辨伪正反双方分歧的关键,并不在于“晚书”与清华简篇目语词哪个更“精致典雅”,或者是否言“怪力乱神”,而是坚持不伪的学者,无法解释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古文尚书·说命》之间的巨大差异,便釜底抽薪地说清华简也不可信,甚至是现代人伪造的。
欲证梅赜本之伪,需首先证明清华简《傅说之命》为真。《屯南》C2525:“癸未卜:又(有)(祸)百工?”又《合集》D9741(反):“贞:乎(呼)邑人出羊、牛?”简本“百工”、“邑人”、“帝”、“小臣”等,卜辞习见。“萅(蠢)邦”一语,符合商人用语习惯。《傅说之命》丙篇“諟劼毖汝”,与清华简《摄命》“劼姪毖摄”、《尚书·酒诰》“汝劼毖殷献臣”辞例极近,非后人所能伪造。
晁福林指出,将先祖冠以“某宗”名号之事源于春秋战国时代,而简本《傅说之命》称述大戊的功德而不言其为“中宗”,类似于《尚书》诸篇叙事,符合春秋以前对商王称呼的特点。罗琨更从清华简《傅说之命》特殊语法现象,及“生二牡豕”事与卜辞中对双胞胎的卜问相合,证其不伪。
正反对贞的命辞格式,不见于传世文献记载,殷墟卜骨面世之后,才为世人知晓。清华简《傅说之命》甲篇:“失仲卜曰:‘我其杀之?我其已,勿杀?’勿杀是吉。”失仲的命辞“我其杀之”、“我其已”,属于正反对贞。“勿杀是吉”,是记录占卜结果的占辞。正如李学勤所言,清华简《傅说之命》正反对贞的格式及措辞习惯,与武丁时期宾组卜辞用例相合,商代以下很难拟作。
作伪者可以辑补简文、仿写字体,但虚词的使用习惯和出现频率,是很难伪造的。清华简《傅说之命》虚词使用情况见表1。
“于”、“於”使用特点是,商周时期只用“于”字,春秋时期“于”、“於”混用,战国时期“於”取代“于”字。《傅说之命》只用“于”字,而不用
“於”。“其”、“厥”的演变规律是,商代及西周早期“其”、“厥”并存,西周中晚期“其”、“厥”混用,西周以后“其”取代“厥”。《傅说之命》出现的频率是,甲篇“其”字3 次,“厥”字3 次;乙篇“其”字0 次,“厥”字2 次;丙篇“其”字3 次,“厥”字1 次。《傅说之命》作为“商书”,与商周时期“其”、“厥”并用的特点契合。
清华简与传世文献内容相同,学者或认为是清华简抄袭传世文献。判定出土文献为真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其内容虽不见于传世文献,却能在传世文献(或其他可信的文献)中获得证明。
周公封康叔于卫,为何《尚书》中却称“康诰”?清华简《系年》记载康叔首封于康丘,后迁居卫,困扰学界多年的疑谜涣然冰释。清华简《摄命》开篇云“亡承朕乡”,宁镇疆据此指出师询簋“亡承于先王”沿袭千年的断句错误。若非此篇,如何能发千古之覆?清华简《摄命》“摄”字作“”,此字形见于郭店简、上博简《缁衣》引《诗·既醉》,亦与《史记·周本纪》所记“臩命”之“臩”接近,难道作伪者未卜先知?
《尚书·金縢》“予冲人”之“冲”,简本作“”,证实西周它簋、壴卣铭文中“沈子”当读为“冲子”。由“冲”与“沈”相通借,可知古音侵、冬两部关系密切,它簋中的“沈子”系谦称,该器自然也非“沈国”之器。坚持《古文尚书》不伪的学者,指斥清华简出自造伪,是由于他们对这些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缺乏审慎的吸收与借鉴。
2.《古文尚书·说命》存在作伪嫌疑
现将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古文尚书·说命》进行比较。
其一,从文本内容差异及范围证伪。《史记·儒林列传》曰:
自此之后,鲁周霸、孔安国,雒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
孔安国得《古文尚书》,以今文读之。在流传过程中,《尚书》经过多次改写,文本难免变形,但语意应基本不变。清华简《傅说之命》甲篇、丙篇皆不见于《古文尚书·说命》,乙篇仅与《国语·楚语上》征引的部分相同。正如整理者所言,除传世文献引文之外,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古文尚书·说命》从用词表述到文本语意皆不相同,这种差异便不能用古书的文本变形来解释。西汉张霸伪造《尚书》,成帝以中秘本证之为非。除传世文献引文外,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古文尚书·说命》内容迥然不同,此为梅赜本《说命》作伪最明显的证据。
从内容范围上说,如果传世文献摘引《尚书·说命》,则《尚书·说命》的内容必须多于而不是少于传世文献的引文。清华简《傅说之命》甲篇曰:“天乃命说伐失仲。失仲是生子,生二戊(牡)豕。”在傅岩发现傅说的是弼人,傅说率领军队征伐失仲,傅说的封邑为北海之州等内容,不见于传世文献。传世文献有的,清华简《傅说之命》亦有;传世文献所无,清华简《傅说之命》亦有。可知《说命》的不同传本(含清华简)影响了传世文献。
传世文献有的,《古文尚书·说命》亦有;传世文献所无,《古文尚书·说命》亦无,可知《古文尚书》抄袭自传世文献。它们形成的先后顺序应是:《说命》的不同传本—传世文献引文—《古文尚书·说命》。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内容远多于传世文献摘引《说命》的范围,而《古文尚书·说命》内容少于或基本上不出传世文献引文之外。以传世文献引《书》的范围为标准,亦可判定《古文尚书·说命》有伪作嫌疑。
其二,《说命》作者归属的误判。《书小序》说:“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从《书小序》看,武丁起用傅说之后,撰《说命》三篇,《说命》的作者明确是武丁。《国语·楚语上》记载“武丁于是作书”,《说命》三篇的著作权当归属武丁。《墨子·尚同中》称《说命》为“先王之书”武丁是先王,而傅说不属于先王。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以武丁为任命傅说,的言辞的主体,傅说只是简单应答,与《国语》《墨子》《书小序》的记载相合。
关于《说命》作者,郑玄有前后矛盾的说法:
1《礼记·文王世子》:“《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郑玄注:“‘兑’当为‘说’。《说命》,《书》篇名,殷高宗之臣傅说之所作。”
2.《礼记·学记》:“《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其此之谓乎!”郑玄注:“‘兑’当为‘说’,字之误也。高宗梦傅说,求而得之,作《说命》三篇,在《尚书》,今亡。”
对于“念终始典于学”,郑玄在《文王世子》注中认为是傅说所言,而在《学记》注中竟然又改为武丁之语。从“今亡”看,汉代《说命》已经亡佚。郑玄未见《说命》,他对于《说命》作者存在彼此矛盾的游移态度。在《礼记》注中,郑玄两次认为《说命》作者是傅说,一次认为是高宗。《古文尚书·说命上》:“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惟恐德弗类,兹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武丁担心自己德行不善,所以不言,让傅说代替他宣布教化。《古文尚书》作伪者从此处出发,选取郑玄“傅说作《说命》”的说法。《古文尚书·说命中》:“惟说命总百官,乃进于王曰:‘呜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乱民。’”傅说总领百官,向武丁进言。在《古文尚书·说命》中,傅说规谏、言说的内容明显多于武丁,占据主要篇幅,作伪者实际是将傅说当作了《说命》“作者”。《古文尚书·说命》这种“傅说作书诰武丁”的做法,严重背离“武丁作书命傅说”的历史真相。
其三,话语权的错误转移。《国语·楚语上》:“武丁于是作书,曰:‘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类,兹故不言。’如是而又使以梦象旁求四方之贤,得傅说以来,升以为公。”从《国语》看,武丁不善言,所以以傅说代言,《古文尚书》据此将傅说塑造成善言的典型,武丁的言论也被纳入傅说的论说。《礼记·缁衣》引《兑命》:“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郑玄注:“‘兑’当为‘说’,谓殷高宗之臣傅说也。作书以命高宗,《尚书》篇名也。”郑玄主张傅说为《说命》作者,此句自然为傅说所云。但从清华简《傅说之命》看,此句全部为武丁所说。郑玄未见《说命》,为妄说之辞。《古文尚书·说命》作者误信郑玄之语,将之归为傅说所言,武丁之辞竟然被偷换为傅说之语,造伪痕迹非常明显。
《墨子·尚同中》:“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孙诒让《间诂》曰:“‘术令’当是‘说命’之叚字。《礼记·缁衣》云‘《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郑注云:‘兑当为说,谓殷高宗之臣傅说也。作书以命高宗,《尚书》篇名也。羞犹辱也。惟口起辱,当慎言语也。’案此文与彼引《兑命》辞义相类,‘术’‘说’、‘令’‘命’音并相近,必一书也。晋人作伪古文《书》不悟,仍以窜入《大禹谟》,疏缪殊甚。近儒辩古文《书》者,亦皆不知其为《说命》佚文,故为表出之。”孙诒让指出“术令”与“说命”为音韵假借关系,《术令》即《说命》。《古文尚书》作伪者误将“唯口出好兴戎”窜入《大禹谟》,当作帝舜之语,同样也是错误的。
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尚书·说命》之间存在版本差异,李锐认为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恐非《书序》所谓的《尚书·说命》三篇。目前从古书所引《说命》佚文来看,《傅说之命》的第二篇很可能与《书序》所谓《尚书·说命》三篇之某一篇非常接近,其余两篇则可能并非《书序》所指《说命》。傅刚注意到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国语·楚语上》字句、顺序存在差异,《礼记·缁衣》引《说命》的内容不见于清华简《傅说之命》,他认为不能以单一前后传承的思路去研究出土文献,虽然文本、文体、字句存有多种形态,但可能并不涉及真伪。
我们承认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尚书·说命》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也承认先秦《说命》多本别传,成书过程极为复杂,但《古文尚书》作伪者剥夺武丁的话语权,把武丁之语或篡改为傅说所言,或篡改为帝舜所言,严重违背历史真实。此为《古文尚书·说命》作伪的铁证,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其四,《古文尚书·说命》与“命”体特征不合。《尚书》有“典”、“谟”、“训”、“诰”、“誓”、“命”六体,《说命》属“命”体。《尚书》中“命”体文献有《肆命》《原命》《说命》《旅巢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贿肃慎之命》《毕命》《囧命》《文侯之命》等,唯《文侯之命》属《今文尚书》。另外,清华简《封许之命》属西周文献,亦可见“命”的体例特点。《封许之命》王曰:
呜呼,丁,戒才(哉)!余既监于殷之不若,童才(兹)忧,靡念非常,汝亦惟淑章尔虑,祗敬尔猷,以永厚周邦,勿废朕命,经嗣世享。
《周礼·春官宗伯》“典命”郑玄注:“命,谓王迁秩群臣之书。”命,是天子赐命臣下职位、爵禄的文书。从清华简《封许之命》与《尚书·文侯之命》看,“命”体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命”书多数为提前写好,赐命时由史官念给受命之臣听,所以“命”书基本为天子命臣之言,鲜有受赐命之人的应答。清华简《封许之命》《摄命》全部为“王曰”,未见吕丁、摄之语。二是天子鼓励臣下勤于政事,重在表达上对下的期许。《封许之命》成王对吕丁说“永厚周邦,勿废朕命”,清华简《傅说之命》乙篇“吉不吉,余告女(汝)若寺(时),(志)之于乃心”,即如此。
从清华简《傅说之命》看,武丁任命傅说为公,勉励傅说有所作为、尽心辅政。傅说只是在“验梦”环节,武丁询问是否为上帝赏赐时作简单应答,其他全部是武丁的命辞,符合“命”书的体例特征。“命”书强调的是君对臣自上而下、单向度赐命期许,而《古文尚书·说命》却改为君臣对话体。《古文尚书》之《说命中》《说命下》中,一是傅说回应四次,对武丁的规谏占据全文大部分篇幅;二是变“自上而下的希冀”为“自下而上的劝诫”,与《尚书》“命”的体例特点明显不合。
其五,篡改《说命》主旨。清华简《傅说之命》乙篇武丁曰:
来格汝说,听戒朕言,(慎)之于乃心。若金,用惟汝作砺。故(古)我先王灭夏,夑强,(捷)蠢邦,惟庶相之力,(乘)用孚自(迩)。敬之哉,启乃心,日沃朕心。若药,如不瞑眩,越疾罔瘳。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若天旱,汝作淫雨。若(满)水,汝作舟。汝惟兹,说!砥(祗)之于乃心。且天出不恙(祥),不徂远,在厥落,汝克() 视四方,乃俯见(视)地。心毁惟备。敬之哉,用惟多惪(德)。且惟口(起)戎出好,惟干戈作疾,惟 (衣)载(病),惟干戈眚厥身。
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主要记武丁所言,反映其治国理念和政治思想。在《古文尚书》之《说命中》《说命下》中,傅说之语占据主要篇幅,傅说成为核心人物,而武丁沦为配角。清华简《傅说之命》突出的是大力举荐贤能的高宗武丁,《古文尚书·说命》着力刻画的是善于进谏的傅说。正如王永所言,张扬君德还是倡导臣德,是两篇最大的差别。可见作伪者对《古文尚书·说命》的改编,已致文章主旨发生剧烈扭曲。
其六,辞气风格的平易与艰涩。清华简《傅说之命》丙篇王曰:“敓(说),眔(既)亦(祗)乃备(服),勿易卑,(越)女(如)飞雀罔畏(离),不隹(惟)(鹰)。唯(惟)乃弗(虞)民,氒(厥)亓(其)(祸)亦羅(罗)于。”时至今日,尽管学者多方努力,但清华简《傅说之命》有些语句句读、文义依然晦涩难明。清华简《傅说之命》甲篇失仲对贞之语,类似卜辞,明显带有商代文献特色。把两篇文献对读,就会发现清华简《傅说之命》明显比《古文尚书》艰涩难读。宋儒以辞气难易判别《古文尚书》真伪是有道理的。
其七,从用字差异看《古文尚书·说命》之伪。王符《潜夫论·五德志》引《说命》:“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时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尔交修余,无弃!”《五德志》引文与《古文尚书·说命上》有两处细微差异:一是“时”,《古文尚书·说命上》作“岁”;二是“不”,《古文尚书·说命上》作“弗”。黄怀信据此认为《五德志》是《说命上》原文,王符见过真《古文尚书·说命》。
我们把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国语·楚语上》《潜夫论·五德志》《古文尚书·说命》的用字差异,做如下比较:
《古文尚书·说命上》“岁”,清华简《傅说之命》《国语·楚语上》作“天”。《古文尚书·说命上》“弗”,清华简《傅说之命》《国语·楚语上》作“不”或“罔”。也就是说,《古文尚书·说命》“岁”、“弗”虽然用语典雅,但都非先秦时期原貌。《五德志》“尔交修余,无弃”不见于清华简《傅说之命》,也不见于《古文尚书》,只见于《国语》,可知王符抄袭的应是《国语·楚语上》的引文,并未见过真正《说命》。
综上,以清华简《傅说之命》考辨《古文尚书》,难点有二:一是证真派鉴于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尚书·说命》之间的差异无法解释,釜底抽薪式地怀疑清华简内容不可信,说它是伪造的。清华简《傅说之命》用语,多见于卜辞、金文。失仲正反对贞的命辞格式及术语,与武丁时期宾组卜辞密合。清儒孙诒让凿破鸿蒙,学界始知《墨子》所引《术令》是《说命》,而《术令》“唯口出好兴戎”正见于简本《傅说之命》。清华简《摄命》“(摄)”的写法,与郭店简、上博简《缁衣》引《诗》相同,又与《史记·周本纪》所记“臩命”之“臩”接近。种种证据表明,《傅说之命》是真非伪,绝非现代人所能伪造。
二是简本《傅说之命》与《尚书·说命》分属于不同系统和传本,它如何证明《古文尚书·说命》之伪?据清华简《傅说之命》,武丁作《说命》,《说命》总体反映武丁思想;而《古文尚书·说命》,“傅说作《书》诰武丁”,主要反映傅说如何规谏、辅助君主,主旨已发生根本变化。《古文尚书》作伪者误信郑玄之语,将武丁之语“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改为傅说所言,张冠李戴。作伪者变“自上而下的期许”为“自下而上的规劝”,变“天子单向度赐命言说”为君臣对话体,傅说谏言占据《古文尚书·说命》主体篇幅,明显违背“命”的体例特征。作伪者将《墨子》引《术令》之文,误编入《古文尚书·大禹谟》,割裂了《尚书》篇目。因此,我们怀疑《古文尚书·说命》晚出,乃后世辑佚、补缀之作。先秦时期《说命》的多本别传、多线传承,并不足以成为消弭真伪考辨的理由。
余 论
在充分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以清华简《尹诰》《傅说之命》《厚父》《成人》等“书”类文献与《古文尚书》相关篇目进行多方面综合比对,并结合传世文献辅证,可以充分展现出《古文尚书》的作伪痕迹。更重要的是,《古文尚书》的真伪考辨,对于追溯其作者与形成年代和过程、梳理郑王之争等学术公案、总结宋元明清乃至时彦考辨“晚书”方法得失等《尚书》学重要问题的研究,具有相当的启发和推动作用。
由作伪者多次照搬郑玄的说法,可知《古文尚书》成书当在郑玄以后,至梅赜献书之前。王肃“善贾、马之学”,好与郑玄立异,绝不可能抄袭郑玄。作伪者剿袭郑玄注,则王肃不可能是“晚书”作者。过去学者认为王肃遍伪群经,以讥短郑玄,现在看来是不正确的,需重新审视郑玄、王肃之争。
《古文尚书·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天佑下民”之“佑”字,《孟子·梁惠王下》引佚《书》作“降”。阎若璩云:
自《书》有“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后师旷述之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后又荀卿释之,辞愈显而意亦加,警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然皆一脉相传,足征《孟子》所引之确。今《泰誓上》改“降”为“佑”,意觉索然。
阎氏主张当以《孟子》引《书》为是,而《古文尚书》辑补者擅自改字为非。但梅显懋、贾清宇反驳阎氏之说,强调即使《荀子》与《孟子》一脉相承,也不能证明《孟子》的“天降下民”为《书》之原型。如果“一脉相承”就一定是原型,为什么“作伪者”偏偏不照搬了事,反而冒险改“降”为“佑”?依先秦誓词的模式,梅赜本更能表现上天怜悯佑助下民的心意,在此语境中用“降”字反倒“意觉索然”。孟子为证己说,有时会故意改动《尚书·泰誓上》原文,梅显懋、贾清宇以此回击阎氏的质疑。
清华简《厚父》为“书”类文献,其文云:“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治)下民。”《厚父》“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与《孟子》引《书》同,且“天降下民”用的是“降”,而不是“佑”字。又清华简《成人》篇曰:“呜呼!我后,古天砥(氐)降下民,作寺后王、君公,正之以四(辅)。”也是用“降”而不用“佑”字。清华简《厚父》《成人》与《孟子》相证,可知“降”字当为先秦时期的原型,而“佑”则是后儒修改所致,阎若璩之说确然可信。作伪者在辑补“晚书”时,确实会在文字上有所改动,据己意而更改原文。由此出发,阎若璩指出《孟子》引《书》“天下曷敢有越厥志”,《古文尚书·泰誓上》改为“予曷敢有越厥志”,或也当可信。
梁启超盛赞阎若璩乃“近三百年学术解放之第一功臣”,而杨善群、张岩等学者批判阎若璩强词夺理、吹毛求疵,否定其辨伪学方法与成果。清华简证明《咸有一德》《说命》《泰誓上》等“晚书”篇目出于后儒伪造,则阎氏辨伪的最终结论,应当予以充分肯定。同样,以新见文献为依托,对于“晚书”证真派陈第、毛奇龄、郝懿行、陈逢衡、洪亮品等学者辨伪方法、范式得失的反思与检讨,亦有重新展开之必要。
附识:李学勤、贾连翔、程浩等学者主张清华简《摄命》即是《书小序》《周本纪》所记之《冏命》,但马楠认为《摄命》时王并非周穆王,而是周孝王,伯摄是太子燮。杜勇明确主张《摄命》不是《古文尚书·冏命》。清华简《摄命》时王称伯摄为“王子”,而周穆王不可能称伯囧为“王子”。伯囧“出纳王命,推行王教,听讼决狱,惠康小民”,管辖范围从畿内泛及畿外,而太仆(中大夫)职责恐难以及此。《摄命》所记册命制度成熟完备,类似西周中晚期铭文,而不可能早至穆王。故本文暂不将清华简《摄命》作为考察《古文尚书》公案的证据。
〔作者刘光胜,系中国孔子研究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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